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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9歲姜姓男子父母離異,被迫在育幼院生活,直到16歲才被40歲的生母從育幼院領回。姜男眼見母親保養得宜,竟對母親伸出狼爪,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姜男父母離異,他從小在育幼院生活。姜母在姜男16歲時,將他從育幼院領回,兩人在新北市租屋居住,生活開銷依靠姜男打工支應。警方指出,姜男從小與母親分離,對她沒有「媽媽的感覺」,他正值血氣方剛年紀,見母親保養得宜,看起來只有20幾歲,竟起色心。姜男供稱,母親在家穿著清涼,還會露點,「是母親引誘我」。警方表示,姜男共4度性侵母親,去年更以斷絕經濟來源威脅,姜母只好乖乖就範,直到去年底受不了才報案。
警方屢次傳喚姜男到案說明,姜男都置之不理,今年初遭通緝,5月間警方巡邏發現姜男,將他攔下帶回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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