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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台北報導】新竹陳姓人妻玩網路遊戲結識許姓男子,傳自拍內衣照給許男,雙方透過臉書另有露骨性事對談,陳的丈夫傅男意外從女兒的平板電腦發現內情,憤而與妻離婚並提告向許男求償一百萬元,台北地院日前認定許男侵害配偶權判賠十二萬元,但法官也在判決中感性提醒傅男放下,「當往者已矣,轉念離去,不再與過往糾結,才是最後的溫柔。」
傅男指控,妻子陳女沉迷網路遊戲,某天他在女兒的平板電腦中,赫見陳女與許男的親密合照,進一步翻查陳女臉書訊息,發現她與許男大談性事的對話紀錄,並質疑陳女去年七月至九月間,多次特地從新竹跑到台北許男住處,應有與許男嘿咻,妻子的外遇令他蒙受巨大痛楚,提告求償一百萬元。
判小王應賠12萬
小王許男辯稱,與陳女在網路遊戲中扮演情侶,傅男所指露骨交談,只是消遣的「虛擬性愛」。陳女則指與傅男奉子成婚、感情薄弱,早已形同陌路,婚姻並非許男介入破裂。
法官審酌,傅男指控陳女到許男家應有發生關係一事,欠缺證據,但從出軌對話紀錄可見,陳女確曾主動傳送一張僅穿內衣的自拍照給許男,雙方更互訴愛意、討論性交經驗,已侵害傅男配偶權,判許男應賠十二萬元。
判決書最後,法官特別寫了段話勸傅男放下,提及「人世間聚散離合,須臾萬千,當往者已矣,轉念離去,不再與過往糾結,才是最後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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