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瑩╱台中報導】吳姓中醫師去年要幫老父辦喪事,發現帳戶內竟只剩五千七百元,懷疑二十年來行醫所賺的一億六千萬餘元,被盧姓妻子挪用拿去養小王,一時情緒失控動手毆妻而挨告。台中地院日前依傷害罪判處吳男拘役四十天,另判吳男應賠償妻子精神損失十萬元。可上訴。

這起毆妻案發生在台中,開業的吳姓中醫師指稱,他從一九九五年開設診所執業,直到父親二○一三年十一月過世,近二十年來應賺了一億六千萬餘元,所有收入均交由妻子打理,豈料去年他要替父親辦理喪事時,查帳戶存款餘額竟發現戶頭僅剩五千七百元。 

20年前傳有外遇

吳男稱,早在一九九七年間,就聽聞妻子有小王,當時小王妻子還登門找他說明,他才知悉妻子外遇,但因妻子否認他也無證據只好隱忍,十餘年來他忍受此壓力,如今又發現家產疑遭妻子挪用,懷疑妻子拿錢去養小王,才會一時情緒失控失手毆妻,但當時妻子也有回擊他胸口,雙方應是互毆。 

分兩次匯還330萬

毆妻案發生數天後,盧姓妻子才分兩次匯款三百三十萬元還丈夫,但另持驗傷單告丈夫涉嫌傷害罪。刑事部分吳男已被依傷害罪判拘役四十天,易科罰金四萬元;妻子另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六百萬元精神損失。
法官認為,吳男是因懷疑妻外遇、侵占家產,無法控制情緒才出手毆妻,雖非無故,但也不能用暴力處理事情,審酌王男博士畢業、月入五十萬元,妻子婚後在家照顧孩子、無業,判吳男應賠妻子精神損失十萬元。 

控妻侵占不起訴

此外,吳男曾就存款短少部分控告妻子侵占、背信,但檢方認為,吳男自稱賺一億六千萬餘元,但也承認已支出一億餘元,剩下六千萬餘元供妻子二十年來用於家用支出開銷、兩個孩子從小到大的扶養費、學費等,無證據顯示妻子有侵占財產,因此不起訴妻子。
妻子事後也反告丈夫誣告,不過檢方認為,吳男是發現戶頭金額短少才提告,事出有因,也對吳男不起訴。記者昨未聯繫上兩人,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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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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