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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哲民╱台北報導】北市某企業陳姓少東疑因懷疑林姓妻子外遇,前年在妻子座車偷裝GPS定位器監控行蹤,沒想到林女出門買早餐時,早餐店女店員好心告知:「妳好像被跟蹤很久了。」趕緊到車廠檢查,果然在座車保桿內找到一枚GPS追蹤器,憤而提告。陳男辯稱裝GPS是為防竊,但高院不採信,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妻查出車底GPS
判決指出,陳男與林女育有2子女,但感情不睦已分房10年。陳男前年1月11日疑林女外遇,趁夜在她轎車後保桿偷裝一枚GPS衛星定位追蹤器。事後林女有一天開車出門買早餐,女店員突然低聲告知:「妳好像被跟蹤很久了。」林女大驚,當下決定開車進廠檢查,果然在保桿內搜出GPS,立刻報警進而查出是陳男所為。
林女憤而提告,早餐店女店員出庭表示,事發當天,是她第4度發現林女開的車,後方有可疑車輛尾隨,只要林女停車,可疑車輛就停車,林女一駛離,那輛車便跟著上路,她原以為是林女僱用的保鑣,但林女否認,才善意提醒。
陳男在父親經營的家族公司任職,辯稱林女的轎車是公司租賃提供,因怕失竊安裝GPS求安心,且裝好隔天他就出國,從未使用帳號密碼登入GPS追蹤系統查閱資料。
侵隱私判拘50天
法官審理認為,該車租期3年,在租約到期前3個月才裝GPS,且公司其他租賃轎車卻都未以此防竊,此外,陳男在本案發生前,即因懷疑林女出軌訴請離婚,確有涉案動機,而陳男雖尚未登入GPS追蹤系統查閱定位紀錄,仍屬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一審判陳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高院日前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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