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王姓男工程師與羅姓女子,自2013年8月起多次上旅館嘿咻,遍及新北、桃園蘆竹、宜蘭礁溪,甚至中國江蘇等地,共27次。前年王男要分手,羅女悲憤要服藥自殺,服藥前,羅女傳訊給王男,不料被王妻收到,兩女一番舌戰後,羅女仍仰藥自殺,所幸獲救,事後,但兩人姦情也因此曝光,事後王妻對羅女提告並求償,新北地院判羅女須賠40萬元。
 
判決指出,王姓男工程師(37歲)未婚前,自2013年8月就跟已婚的羅姓女子(37歲)多次前去新北土城、三峽、樹林、桃園蘆竹、宜蘭礁溪,甚至中國江蘇等地的飯店、旅館投宿,共計發生27次性關係。
 
直到2015年7月,王男、羅女感情生變而多次爭吵,羅女用「WECHAT」傳訊給王男,表示將服藥自殺,要求王男見面,並放話:「你等著接受良心的譴責吧。」不料手機訊息被王妻發現,王妻於是冒充王男回話:「我活的心安理得」、「沒有對不起任何人」、「不像妳跟別人的老公上床」、「連結婚後也一樣」、「不要臉」。
 
羅女查覺是王妻冒充王男回話,反問「妳是愛他的嗎?妳瞭解他嗎?」、「他是因他媽用死,才跟你結婚的」,還把王男傳給她的愛慕之詞傳給王妻,再問「你還要看嗎?」兩女一陣舌戰後,羅女仍服藥自殺,昏迷送醫,最後在丈夫追問下說出自己與王男外遇的事實。
 
兩人姦情曝光後,羅夫、王妻皆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然後又各自對自己配偶撤告,結果王男被判刑4月,可用12萬元易科罰金確定,不過,王妻則因2015年7月在羅女自殺前,與她唇槍舌戰留有紀錄,卻直到2016年5月才提告,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而告不成羅女。
 
不過王妻另對羅女提出民事求償150萬元,雖羅女稱兩人只有嘿咻20次,另7次都在王男未婚時,但因她提不出證據證明,法院因此判羅女須賠償40萬元。而羅夫也對王男求償500萬元,法院審酌後同樣判賠40萬元。(孫友廉/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小三傳簡訊被元配收到,網友直言「浩呆」、「偷吃還不擦嘴⋯」,也有網友認為,「鬧自殺!只是苦肉計,有時候也別亂玩,不小心會弄假成真,何況明知對方有老婆了,還跟對方胡搞瞎搞,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果然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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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09:55

羅女仰藥自殺前傳訊息給王男,不料卻被王妻收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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