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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台北報導】北市潘姓男子三年前隱瞞已婚,透過網路結識張姓人妻並交往後,前年四月潘男與張女在某飯店開房間同住兩天,後來潘男為疏遠張女,還虛擬未婚妻透過臉書告知張女丈夫指女方外遇,反遭張夫怒控通姦。張女認錯獲撤告,張男則辯稱開房間兩天張女僅短暫停留,他都在作畫、睡覺,但法官不信,且雙方有鹹濕簡訊,依通姦罪判刑四月。

傳鹹濕簡訊調情

潘男挨告後承認前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由張女刷卡入住飯店,但辯稱因張女說很久沒陪她,兩人也僅止於陪伴,其間張女還跑去上班,他就在房間作畫、睡覺,交往期間均無嘿咻。
張女則坦承雙方二○一四年九月底交往,十月就發生關係,隔年六月在LINE也有鹹濕對話,包括潘說「夫人有喜歡的體位,我一律奉陪」等,張女回「背後,大怒神,我喜歡老爺公主抱」、「那時候你好man ,老爺我想要」等,且開房間亦有嘿咻。
法官認為,潘男稱張女到飯店一 小時就離去,卻又說張女要求他陪,且潘男無端在飯店兩天畫圖,背離常情,認定潘男通姦,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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