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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婦女30多年前外遇,老公不知情,生下女兒視為婚生子女,從父姓翁。示意圖

養親生女兒28年,卻一直被叫「養父」,直到他罹癌末期,才向女兒道出真相。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桃園一名婦女30多年前外遇,老公不知情,生下女兒視為婚生子女,從父姓翁。女兒5歲時,夫妻分居,媽媽帶著她與謝姓男友同住,要她稱謝男為「養父」。

生活28年後,「養父」今年因肺癌末期才對女兒吐露事實,也經血緣鑑定確認養父就是生父,法官判准認祖歸宗,她可以改姓謝,擁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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