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張姓退伍軍官指摘結婚20年的妻子不愛待在家裡,反而常回娘家居住,最後甚至僅過年才回家數小時吃年夜飯,提告主張夫妻倆長期分居、感情不睦,要求法院判准離婚,但新北地院發現張男和妻子娘家在同一社區,兩家相距路程僅3分鐘,且張男曾帶小三逛街遭妻子及妻妹撞見,小三竟嚣張自稱正宮,還嗆妻妹剋死老公,甚至換鎖不讓妻回家,法官認定張男要為破壞婚姻關係負責,昨判他敗訴,不准離婚。
 
張男提告表示,他在1997年結婚,沒有子女,弟弟則娶妻子的妹妹,但弟已於2012年過世。張男稱婚後住眷村,他休假回家,妻子才回家,不然都住娘家,之後眷村改建,搬入現今社區,妻子仍堅持住娘家,直到他退伍,妻子還藉口房屋是張父的,拒絕同居,甚至僅過年吃年夜飯,才回家待數小時。
 
張男還指摘妻子,說她連公公生病,都阻止弟弟的小孩前往探視,去年11月他提離婚,妻子還揚言跳樓讓房屋變凶宅,讓他心生恐懼,且兩人長期分居,婚姻有嚴重破綻,因此提告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但張妻表示從未拒絕和丈夫同居,且娘家和夫家在同社區,丈夫也有娘家鑰匙,她平日常回夫家打掃,照顧公公,公公生病住院,她也有去探望,更沒阻止任何人探視公公,反而是丈夫有小三,去年底還將家門換鎖,不讓她回家。
 
法院找來張父及張男的妻妹作證,張父表示他常去張妻娘家探望次子的小孩(孫子),兩家互動良好。張男妻妹也證稱「過年兩家會一起吃年夜飯,且姊姊常去探望公公並打掃房屋,直到去年底姊夫換鎖,姊姊才無法回家,事後多次跟姊夫聯絡要求給鑰匙,姊夫都不理會。」

張男的妻妹還證稱,她曾跟姊姊在百貨公司撞見姊夫帶小三逛街,姊夫不但作勢要打姊姊,小三還反問姊姊是誰,姊姊表明身分後,小三竟自稱:「我才是他老婆,…,我的條件比妳好」,還嗆她剋死老公。

法官考量兩人分居,張男應負主要責任,何況張男還有小三,因此認定張男提告無理,昨判張男敗訴,不准離婚。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張男以妻子常回娘家為由訴請離婚,卻被查出是自己外遇,網友直批「平日在軍中,放假才回家,妻子當然會選住隔壁的娘家啊!難道要妻子一人在家無聊?」、「這種鬼話掰的出來,當其他人都傻的」,也有網友建議人妻,「女方快點提告要求男方和小三賠償然後離婚啊!」、「趕快離婚吧!離開這種渣男,才是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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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09:32

張男有小三還提告離婚,控妻常回娘家導致分居。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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