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桃園市蘇姓替代役男,5年多前服役時認識大他21歲的志工媽媽,2人相戀並發生性行為,因頻繁通聯被女方丈夫抓包。
儘管蘇男否認當小王卻遭婦人打臉,出庭指證他「下面比較細小,比我老公的小」、「帶我上摩鐵,想陪我度過世界末日」。
桃園地院去年5月依妨害家庭罪判蘇男4月徒刑,婦人因丈夫撤告獲不起訴處分;法官昨就民事部分,以蘇男侵害婦人丈夫婚姻權,判決應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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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蘇姓替代役男,5年多前服役時認識大他21歲的志工媽媽,2人相戀並發生性行為,因頻繁通聯被女方丈夫抓包。
儘管蘇男否認當小王卻遭婦人打臉,出庭指證他「下面比較細小,比我老公的小」、「帶我上摩鐵,想陪我度過世界末日」。
桃園地院去年5月依妨害家庭罪判蘇男4月徒刑,婦人因丈夫撤告獲不起訴處分;法官昨就民事部分,以蘇男侵害婦人丈夫婚姻權,判決應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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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遇」的性愛影片太模糊,告不了他通姦!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市郭姓已婚男子被老婆發現電腦裡藏了14段疑似偷拍的性愛影片,其中一部檔名為「春」,恰巧為5年前郭男參加某協會的地方分會認識的林姓女子,還有對話提及另一名蕭姓女子「小蓮」,因為妻子也認識2女,而影片中男子身形與聲音很像丈夫,她怒告3人妨害家庭。
法官勘驗影片,發現拍攝距離遙遠、燈光昏暗、影像不清晰,只能勉強看出人物身形,但未能呈現五官、身體皮膚等細微特徵,將影片送檢也無法解析,因而認定,影片證據過於薄弱,無從認定3人通姦,全判無罪。
鄭男包二奶還認領私生子,遭妻提告後認罪被判刑。示意圖
翻攝自《中國網》
已婚的林男向妻子坦承外遇,並自承對不起家庭、妻子、小三。示意圖
沒想到,一個點頭的動作,竟讓人妻告不成小三!這事發生在一名女老師的身上,4年前她的警員丈夫與學生的母親發生婚外情,因丈夫向小三借了200萬不還,小三鬧上警局,女老師才知警員夫外遇,她雖怒告2人通姦,卻因女老師曾在警局隊長勸和下「點頭」答應原諒丈夫,誰知道,這小小的動作,竟等於她放棄追究2人刑責的權利,就這樣,警員夫與小三通通被檢方不起訴。
出軌的警員4年前認識了妻子學生的母親,那時學生母親剛離婚,獨自撫養小孩,豈料2人原本師丈與學生母親的關係,竟變成人夫與小三,警員不但多次到小三住處嘿咻,還向小三借了200萬並簽下本票,直到去年10月兩人為錢翻臉,小三鬧上警局才揭發2人的不倫戀情,女老師才知道警員夫外遇,怒告2人通姦。
但檢方查出女老師曾和公公到警局向丈夫上級求助,丈夫長官證稱,隊長有出面幫忙打圓場,勸和不勸離,女老師當時有「點頭答應」原諒丈夫,之後也曾與丈夫一起出席友人婚宴。
檢方認為,警員雖承認外遇,但女老師當時既然已經「點頭」答應宥恕丈夫,依法效力及於小三,就不能再追究兩人通姦刑責,因此將警員和小三通通不起訴。
=====網友意見=====
對於人妻竟因點頭這動作,告不成丈夫和小三通姦,有網友驚呼「點頭要付出的代價這麼大?」、「真的是『點』到為止」、「可憐的笨蛋」,懷疑人妻根本是被設計,全案最該負責的,就是出來勸和的丈夫長官。
台北市一名李姓人妻去年時常夜不歸宿,去年4月甚至消失2天沒回家,最後在丈夫追問下,才坦承與陳姓小王到旅館開房間,並交出沾有小王精液的內褲,李夫怒告通姦,事後對妻撤告,士林地檢署今依妨害家庭罪將陳男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李女多次晚歸,4月間更曾一連消失2天,直到第3天凌晨12點多才返家,丈夫懷疑她外遇怒質問,李女才坦承和陳姓小王先到信義區夜店狂歡,再到汽車旅館嘿咻,且為求丈夫原諒,不僅提出她與陳男的對話紀錄,證實對方早知她是有夫之婦,還交出沾有陳男精液的內褲,作為丈夫提告的證據。
陳姓小王到案後,坦承曾與李姓人妻見面,並一同前往夜店狂歡,但否認和她發生性關係。
不過士林地檢署將李女提供的內褲送驗,證實含有陳男的精液細胞,認定兩人確有通姦,今依妨害家庭罪將陳男起訴,李姓人妻則獲丈夫諒解撤告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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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王姓男子年輕時好賭欠債又外遇,妻子帶2個女兒離家,王男30年對妻女不聞不問,2名女兒向桃園地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王妻強調,已離婚的前夫未善盡爸爸的責任,法官裁准免除王男2個女兒的扶養義務。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大女兒表示,爸爸年輕沉迷賭博,曾被警方逮捕,欠賭債都是媽媽償還;小女兒則說,出生後就沒見過爸爸,爸爸對她來說就是陌生人,都是媽媽辛苦賺錢照顧她們。大女兒已婚、無工作,小女兒待業中,王男去年生病中風需人照料,但兩女都沒能力負擔爸爸的照護費用。王妻證稱,前夫好賭,甚至養小三,30年來沒付過女兒的扶養費,也沒回家探望妻女。法官認為,王男長年未善盡教養責任,等同惡意棄養,裁定免除王男2名女兒的扶養義務。
男子離婚4年後,發現自己被戴綠帽。示意
新北市一名身家破億小開6年前與妻結婚後,不斷在外拈花惹草,與檳榔攤西施外遇、生了3子;後來妻子抓姦,揪出丈夫跟小四酒店妹到摩鐵開房。月前開庭,小四挺著大肚子,其妻崩潰:「我老公怎麼跟這麼多女人生這麼多小孩!」
蔡男(28歲)是新北板橋一家五金建材行小開,兼營一家檳榔攤,6年前經母親介紹,認識妻子陳女(33歲),2人先有後婚,共生了兩個孩子。但蔡男婚後沒多久,就假公濟私面試賴姓小三(24歲)當檳榔西施,後來發生婚外情,賴女為其生下3子;蔡男2年前又與在酒店上班的羅姓小四(28歲)劈腿。
陳女向指控,丈夫婚後沒多久就出軌,雖曾有人提醒:「你老公和檳榔妹走很近。」但因沒證據,她選擇相信丈夫。2014年12月,丈夫長期晚歸,陳女開車跟蹤丈夫,沒想到丈夫載了陌生女子到摩鐵,查身分竟是另一名酒店妹,控告丈夫及羅女妨害家庭。今年2月,陳女帶孩子回娘家,丈夫竟趁機帶著小三和私生子向親戚拜年,親戚告知:「你老公帶小三來,氣氛好尷尬!」親戚還說小三手裡抱著2個,「肚子還有1個」,陳女加告小三。
今年6月,法院審理小四案件,陳女出庭驚見小四大著肚子,她情緒崩潰,「我老公怎麼跟這麼多女人生這麼多小孩!」法院依妨害家庭的通姦罪,判蔡男和小四各4個月徒刑,小三也因同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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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離婚官司鬧上法院!
郭男與在成衣業工作的妻子結婚30年,育有3子。郭男指出,妻子在長子出生後性情丕變,四處向親友嘲諷他薪水低,全家都靠她一人養活;他撙節開支養家,妻子卻把薪水都存起來當私房錢,未曾給付家用。民國99年間,妻子偷錄他與異性友人對話,指他外遇、有性病,兩人就此分房6年,鮮少說話,婚姻名存實亡,因此訴請離婚。
郭妻在答辯狀指出,嫁入郭家第1天,剛換下新娘服,丈夫就向她拿錢幫忙補足買對表、喜宴不夠的費用與標會的錢。她一問之下發現,原來先生沒存款,公務員薪水每月9000元都是孝親費。她當時的薪資是先生的數倍,但懶得管錢,在丈夫要求下把薪水都交出,未料先生是月光族、購物狂,家裡買了10幾副眼鏡、100條領帶,15雙全新皮鞋、逾百雙布鞋與10幾套西裝,內衣褲、襪買到滿出來;反觀她的衣服都是撿工廠的剩布裁製,也沒幾雙鞋。因為成衣業沒落,她的收入變少,但丈夫因為服務年資深,年薪已逾百萬。
兩人孩子也在審理時到庭作證,指父母分房原因是父親會向母親一直要錢,而且還把錢拿去幫小三買高級新內衣或到舞廳跳舞。法官認為,兩人情感不睦,郭男應承擔的過失責任較重,依法不得由他訴請離婚。
凌晨1時10分許,高雄市鳳山區發生夫妻口角吵架,領有殘障手冊婦人涉嫌縱火燒死丈夫悲劇。她被警方帶回警局時,被警方問到丈夫呢?她竟回說:「不要他」。被帶回現場模擬時,她則不斷喃喃抱怨,丈夫都不帶她去看醫生。
警方調查,患有中度智障的婦人(53歲),與丈夫黎明山(87歲)住在鳳山區灣頭南巷一棟2樓透天厝,婦人很愛吃醋,看到老公與別的女人講話,就滿臉不悅,會生氣吃醋還罵三字經,夫妻常為此爭吵,但丈夫仍疼愛妻子,不跟妻子計較,幾乎天天推輪椅帶太太四處逛街。
今天凌晨1時許,婦人懷疑丈夫愛別的女人,疑有小三,加上她有風濕性關節炎卻不帶她去看醫生,趁丈夫熟睡時,憤而拿打火機點燃紙張縱火,因住家內部堆滿許多紙箱及易燃物,火勢很快燃燒。
高雄市消防局獲報趕到現場,見1樓冒出熊熊大火,隨即射水搶救,搶救出行動不便的老翁,惟送醫後不治。
轄區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從影像中發現死者之妻走路一跛一跛、赤腳未穿鞋,慌張地離開火警現場,2分鐘後火光四射民宅陷入火海,警方研判其妻涉有重嫌,經搜尋於凌晨3時46分,警方發現其妻呆坐於鳳林路與鳳東路口丹丹漢堡騎樓下,當場逮捕,黎婦坦承不諱,全案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偵辦,被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
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組長黃國松指出,死者黎姓老榮民是四川人,陸軍少校退役,每半年領餉一次,來台與妻子結婚後,育有一名患有極重度智障兒子(35歲),送屏東伯大尼之家照顧,妻子個性暴劣,很會疑神疑鬼,黎男根本沒有外遇,況且年紀那麼大了,怎還有能力外遇,發生這種事真是悲劇人生。
誠智里里長黃桂花說,黎家是中低收入戶,其妻很小孩子氣,很會吃醋,見丈夫與其他女人講話,就會生氣罵人,但黎伯伯都不計較,很疼愛太太,太太愛養小白兔等小動物,都會買給她,生活起居黎伯伯都照顧得無微不至。
鄰居及里長都說黎伯伯是好人,一個愛妻愛家的人,不可能有小三。她們曾建議安置榮民之家,但黎伯伯拒絕,今發生這種事非常遺憾。
社會局南區社福中心主任趙若新表示,該低收入戶每月有一萬多元補助,經濟上勉強可度日,該中心將會派社工協助家屬處理喪葬後事,中度智障婦人重返社會後,也會看她能否生活自理,若需要幫助將會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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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苗栗縣衛生局長指控妻子外遇,不與他行房!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前苗栗縣衛生局長劉宜廉去年7月接任苗栗縣衛生局長,任職僅3個月即以「家庭因素」請辭。他指控妻子曾經帶著「3公分吻痕」回家;回婆家也未主動告知、看韓劇轉很大聲、不簽孩子聯絡簿,甚至不整理家中環境,他表示「雙方毫無感情可言」,盼能准許離婚。
劉妻則辯稱吻痕是「被同事偷親」,已向丈夫解釋並獲得原諒,不解他為何還要提及,離家是為了帶生病的長子養病,劉妻還加碼爆料,有外遇的是劉男,曾向她承認「找到真愛」,希望能獲得自由,但她仍希望婚姻關係繼續,當時堅定拒絕。
台北地院查出,拒絕行房的是劉男自己,劉妻則按時烹煮三餐、分擔家務,劉男提出的原因皆不構成離婚理由,駁回他的離婚之訴。
中國湖南的侯姓女子與闕姓女子是同事兼好朋友,但闕女的丈夫尹姓男子發現,闕女竟然和侯女的老公搞外遇。尹男一怒之下,逼闕女對侯女下藥迷昏,讓他洩慾報復。
據中國《湖南華聲在線》報導,闕女與侯女的老公勾搭上,兩人發展婚外情關係,但被闕女老公尹男發現。尹男非常生氣,威脅闕女要對侯女報復,如果不從,就要公開闕女的婚外情事實。闕女怕事跡敗露,於是對老公言聽計從。
今年5月,闕女約侯女到當地一間賓館的房間小聚,並將一杯已經下藥的牛奶給候女喝,候女喝下牛奶後很快昏昏欲睡,沒多久便不醒人事。候女睡了很久,醒來後感覺事情十分不尋常,於是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賓館監視器畫面時,發現尹男一直躲在門外,隨後竄入房內,認為他嫌疑極大,將他逮捕。尹男向警方承認,發現妻子與候女丈夫有染後,十分憤怒,意圖報復並性侵候女,但他沒有性侵得逞,僅將候女的衣服脫光,拍下裸照。
其實先前尹男就有2次埋伏在侯女家中,試圖性侵,但都因侯女極力反抗,讓尹男性侵未得逞。目前案件已經偵結,尹男因性侵未遂、強制侮辱婦女被刑事拘留。
台灣網友就認為,「這跟換妻有何不同」、「去參加換妻俱樂部就好了」。也有網友直呼「情慾流動」、「表兄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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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話你相信嗎?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阿榮的妻子小玉(化名)擁有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執照,在業界有「代書界辣媽」之稱,因合夥緣故認識一家資產管理顧問公司的董事林男,也在對方公司當顧問。
阿榮某日返家發現主臥室床鋪髒亂,還留有沾上精液的衛生紙、菸蒂,他調閱監視器後懷疑小王就是林男,阿榮還從別的管道得知,妻子與林男參加知名燒烤店的「親親五花肉」活動,有嘴對嘴親吻的行為,氣得提告。
小玉出庭時否認外遇,她僅是帶生意夥伴回家討論公司事宜,強調「林的身體不適,才請他上床休息」,並未出軌,還反控出軌的是阿榮,指他曾多次帶小三進出溫泉旅館,還為此向她道歉過;林男承認當天有用衛生紙自慰,但否認有其他逾矩行為、「親親五花肉」一事,他辯稱「是拍惡作劇照片」。
刑事部分,北檢因證據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兩人的互動已逾越普通朋友關係,判兩人應賠10萬,可上訴。
家住台北市的曾姓男子,娶了1名美艷動人曾在台中金錢豹酒店工作的女子為妻,但總覺得妻子婚後仍時常留連夜店,曾男不放心於是請友人跟蹤妻子,果然發現妻子時常到1名連姓男子住處,曾男追問下妻子承認與連男偷情,還寫了「自白書」以及「保證書」保證忠誠,如違誓言將無條件賠償100萬元,沒想到寫了保證書仍繼續偷情,曾男氣得告2人通姦,但妻子稱是被迫寫下自白書,檢察官認為事證不足,通通不起訴。
據了解,中國籍、不到30歲的曾妻,曾在台中知名的金錢豹酒店工作,婚後與丈夫住在台北市,因年紀輕心情還不定的她,仍嚮往外面的花花世界,時常穿著火辣與姊妹淘一同到夜店狂歡,與男姓友人大跳貼舞,並將狂歡的照片貼在臉書上,還有不少異性留言時,以公婆相稱,這些照片看在丈夫的眼裡相當不是滋味。
曾男的第六感認為妻子背叛了他,卻又苦無證據,因此請友人跟縱妻子,最後查出去年8月到9月間,妻子時常進出連姓男子住處,不料他質問妻子後,妻子竟坦承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同時還寫了自白書以及保證書,除了承認自己偷情外,還保證不會再犯,否則要賠丈夫100萬元,因妻子事後又再犯,曾男無法忍受,因此控告通姦。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曾妻、連男均否認通姦,曾妻辯稱,她與連男先前在大陸就認識,她因為在網路拍賣面膜,連男也做面膜,所以2人時常連繫,去年9月,丈夫因為經濟上出了點問題,又質疑她外遇,因此要她寫下自白書,一起去向連男要錢,她因為不肯被丈夫毆打,他還指控丈夫恫嚇要告她婚姻詐騙,她因害怕才寫下自白書。
檢察官認為,曾男雖提出妻子出入夜店的照片及自白書指控妻子與曾男外遇,但這些照片僅能證明曾妻的品行及生活習慣而已,而曾妻否認通姦,並稱自白書是在遭脅迫才撰寫,但即便曾妻的自白書是在自由意志下所寫,也需其他證據佐證,由於曾男無法提出更強的證據,證明2人確實通姦,因此全案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人夫拿出妻子寫的自白書,指控她通姦,網友紛紛將重點放在辣妻過去曾在金錢豹工作的背景,揶揄人夫「硬要從金錢豹挖角」、「這種女的也敢碰」、「該是金錢豹的就還給人家金錢豹」,認為這名人夫若懷疑妻子出軌,還是早點離婚比較實在。
大老婆的反擊!曾被媒體踢爆、誆稱性交雙修可治病的已婚男子吳圓生,前年與劉姓女弟子生下一女,去年將劉女母女帶回家,想大享齊人之福;但元配提告,指吳男與劉女逼她離婚、搬離處所遭拒,聯手圍毆她。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決吳男、劉女各六月、五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吳圓生(五十歲)二○一二年曾在部落格和網路宣稱性交雙修可治病,被媒體踢爆,如今又鬧出不倫風波。判決書指,家住嘉義縣六腳鄉古林村的男子吳圓生,前年四月二日與女弟子劉馥慈(三十歲)產下一女,隔年將劉女帶回家,與元配陳姓女子同住;去年一月三十一日,劉女不滿陳女使用客廳房間內廁所,踹門拉出陳女,將陳女壓制在地,腳踹陳女腹部、徒手打臉及身體其他部位,吳男則以拳頭毆打陳女頭部,陳女臉、頸、右胸部、右臀部等挫傷。
台中市太平區一名婦人不滿丈夫外遇,兩人前晚爭吵後,丈夫出門散心,該婦一時想不開,竟縱火燒屋,並將女兒推出屋外後反鎖家門,造成婦人燒死在屋內、四名住戶嗆傷。住戶得知是夫妻吵架釀災後,都難以置信地說:「實在太恐怖了!」
前天深夜十一時許,太平區中平九街一棟七層樓公寓的六樓住家傳出火警,消防隊迅速趕到,疏散七十五名住戶,十分鐘撲滅火勢,但還是造成屋主妻子(四十一歲)被燒死,另有四名逃到頂樓的住戶輕微嗆傷。
屋主向警方表示,妻子罹患憂鬱症,曾經就醫,今年初因發現他有外遇後,兩人經常爭吵,四月間還曾割腕輕生,前晚兩人再度為外遇的事情吵架,他一氣之下就開車出門散心,直到接獲兒子電話說家裡出事,才趕回家,但已來不及阻止悲劇發生。
鄰居指出,該屋主與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屋主從事電子業,妻子則是做家庭代工。死者的女兒(二十歲)說,前晚父母親因為外遇的事情爭吵,她聽到母親大聲說「房子我不要了!」隨後父親就出門,不久後她發現客廳沙發起火,想要搶救,但媽媽卻將她推到門外,還把門反鎖。
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外觀。翻攝Google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