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台北市的曾姓男子,娶了1名美艷動人曾在台中金錢豹酒店工作的女子為妻,但總覺得妻子婚後仍時常留連夜店,曾男不放心於是請友人跟蹤妻子,果然發現妻子時常到1名連姓男子住處,曾男追問下妻子承認與連男偷情,還寫了「自白書」以及「保證書」保證忠誠,如違誓言將無條件賠償100萬元,沒想到寫了保證書仍繼續偷情,曾男氣得告2人通姦,但妻子稱是被迫寫下自白書,檢察官認為事證不足,通通不起訴。

據了解,中國籍、不到30歲的曾妻,曾在台中知名的金錢豹酒店工作,婚後與丈夫住在台北市,因年紀輕心情還不定的她,仍嚮往外面的花花世界,時常穿著火辣與姊妹淘一同到夜店狂歡,與男姓友人大跳貼舞,並將狂歡的照片貼在臉書上,還有不少異性留言時,以公婆相稱,這些照片看在丈夫的眼裡相當不是滋味。

曾男的第六感認為妻子背叛了他,卻又苦無證據,因此請友人跟縱妻子,最後查出去年8月到9月間,妻子時常進出連姓男子住處,不料他質問妻子後,妻子竟坦承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同時還寫了自白書以及保證書,除了承認自己偷情外,還保證不會再犯,否則要賠丈夫100萬元,因妻子事後又再犯,曾男無法忍受,因此控告通姦。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曾妻、連男均否認通姦,曾妻辯稱,她與連男先前在大陸就認識,她因為在網路拍賣面膜,連男也做面膜,所以2人時常連繫,去年9月,丈夫因為經濟上出了點問題,又質疑她外遇,因此要她寫下自白書,一起去向連男要錢,她因為不肯被丈夫毆打,他還指控丈夫恫嚇要告她婚姻詐騙,她因害怕才寫下自白書。

檢察官認為,曾男雖提出妻子出入夜店的照片及自白書指控妻子與曾男外遇,但這些照片僅能證明曾妻的品行及生活習慣而已,而曾妻否認通姦,並稱自白書是在遭脅迫才撰寫,但即便曾妻的自白書是在自由意志下所寫,也需其他證據佐證,由於曾男無法提出更強的證據,證明2人確實通姦,因此全案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人夫拿出妻子寫的自白書,指控她通姦,網友紛紛將重點放在辣妻過去曾在金錢豹工作的背景,揶揄人夫「硬要從金錢豹挖角」、「這種女的也敢碰」、「該是金錢豹的就還給人家金錢豹」,認為這名人夫若懷疑妻子出軌,還是早點離婚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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