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曾因對妻女家暴入監的李姓男子,前年南下高雄持刀刺死前妻陳女,擄走6歲長女後燒炭同歸於盡卻獨活,還一度揚言和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二審及更一審均判李男死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今仍判他死刑,全案定讞。這也是今年以來,繼鄭捷之後,第二名遭判死刑定讞的案件。
李男的前岳父陳男今上午得知判決結果,表示:「法律還給我們一個正義跟公道!」他覺得如釋重負,不用再擔心李男會出獄報復家人,也不用害怕李男企圖殺害倖存的小外孫女,家人很心疼小外孫女,不希望讓她聽到李男的消息又想起遭家暴的恐懼,所以不會將李男判死定讞的消息告訴小外孫女。
不過陳男表示近日會找時間去納骨塔,把判決結果告訴女兒跟大外孫女,陳男並說:「我的女兒很愛小孩,她也是世展會會員,有認養一名7歲多的孟加拉小孩,她死後,由我太太接棒領養,完成她的遺願。」
判決指出,李男(39歲)與陳女婚後育有2名幼女,他因屢對妻女家暴,被陳女聲請保護令禁止接近,李男4年前違反保護令,企圖抱走2名幼女一起自殺報復,幸被及時制止,李男被判刑11月定讞入監,3年前出獄不滿陳女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2名幼女的監護權,又強烈懷疑陳女外遇導致婚姻破裂,前年4月16日上午趁陳女送女兒到幼稚園上課,當眾持刀刺死陳女,擄走6歲長女開車載往新竹尖石鄉山區強餵長女安眠藥,用紅線繫住自己與女兒的手,在車內燒炭企圖同歸於盡。
隔天凌晨被發現時,長女重度昏迷,送醫搶救一個多月不治,李男幸運獲救。一審認定李男非好逸惡勞之人,因情緒管理不佳做出憾事,且燒炭時打算和女兒共赴黃泉,與其他殺害子女案件惡性有別,罪不至死,將他殺害前妻部分判刑15年,殺害長女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
不過李男在二審時揚言與陳家的恩怨「不死不休」,若出獄將復仇等語,被法官認為毫無悔意,將他殺害前妻與長女的犯行,分別加重改判無期徒刑與死刑,應執行死刑,最高院雖發回要求查明李男是否說氣話、有無教化可能等問題,更一審仍判李男死刑,全案上訴最高院,今仍判他死刑。
- Mar 08 Thu 2018 12:06
殺妻女奪2命還嗆「不死不休」 狠父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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