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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苗栗縣衛生局長指控妻子外遇,不與他行房!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前苗栗縣衛生局長劉宜廉去年7月接任苗栗縣衛生局長,任職僅3個月即以「家庭因素」請辭。他指控妻子曾經帶著「3公分吻痕」回家;回婆家也未主動告知、看韓劇轉很大聲、不簽孩子聯絡簿,甚至不整理家中環境,他表示「雙方毫無感情可言」,盼能准許離婚。
劉妻則辯稱吻痕是「被同事偷親」,已向丈夫解釋並獲得原諒,不解他為何還要提及,離家是為了帶生病的長子養病,劉妻還加碼爆料,有外遇的是劉男,曾向她承認「找到真愛」,希望能獲得自由,但她仍希望婚姻關係繼續,當時堅定拒絕。
台北地院查出,拒絕行房的是劉男自己,劉妻則按時烹煮三餐、分擔家務,劉男提出的原因皆不構成離婚理由,駁回他的離婚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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