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硬來!桃園一名與妻感情不睦的男子,因屢次求歡不成,竟網購春藥摻入紅酒三度迷姦妻子,去年二月他食髓知味,再度網購迷姦藥丸,寄送抵台被海關抽查驗出內含FM2、K他命等毒品成分而被送辦,男子始供出迷姦過程,妻子氣得破口大罵。昨男子被依加重強制性交、違反《藥事法》等罪嫌起訴;律師陳亮佑表示,若二罪併罰,男子至少得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三十五歲)與妻子(約三十餘歲)三年前開始感情生變,彼此互不講話,妻子也拒絕與林男行房,甚至討論過離婚,但仍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沒想到林男竟異想天開,到國外色情網站買藥物迷姦妻子洩慾。
檢警指出,林男前年底在國外網站訂購具安眠成分的藥丸及催情藥水,以快遞運抵台灣宅配到家,前年底至去年一月間,他三度暗中把藥加在妻子的紅酒裡,待妻子喝下熟睡後性侵得逞。 

要賣家供強效藥

去年二月藥物用完後,他再度上網訂購藥物,卻又擔心藥效不彰,被妻子發現他的獸行,多次與賣家聯繫要求提供更強效的藥物。
後林男花兩萬多元台幣,買二十顆藥錠及三瓶迷姦藥水,再以「衣服」名義寄送回台,但海關抽查時發現這包「衣服」竟是不知名藥物,懷疑是走私毒品,立即通報航警局將林男查獲到案,並驗出藥物裡含有FM2、K他命、MDMA等二、三級毒品,乃將他依運送毒品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涉加重強制性交

林男向檢察官否認運毒,供出是因妻子拒絕行房,才會網購迷姦藥物逞慾,並提供與賣家的連絡、交易等電郵資料,後林妻接獲檢警通知,得知丈夫竟對自己下藥迷姦,一度氣得破口大罵,但檢方問她是否要對林男提告,她猶豫了一會,淡淡表示不想告了。
然因林男以藥劑迷姦妻子性侵三次,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且未經許可運送禁藥,已違反《藥事法》,昨偵結將林男提起公訴。 

最重可判10年刑

律師陳亮佑提醒,即使是配偶,也不能以暴力脅迫的方式逼迫對方發生性關係,若以強暴脅迫等違反其意願的方法與配偶性交為告訴乃論罪,只要配偶撤告,可獲不起訴處分,但若迷姦或對配偶施虐、以兇器逼其就範等,則觸犯加重性交罪,屬公訴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獲配偶原諒,仍會被起訴、判刑。
另外,林男未經許可進口藥物,涉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性侵老婆示意圖

林男網購迷姦藥物,趁機放入妻子的紅酒中,將她迷昏後性侵。 

 

性侵配偶遭判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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