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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偷看丈夫手機,驚見老公和女同事鹹濕對話及裸照。示意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懷疑任職國際知名藥廠主管的吳姓丈夫外遇女同事,前年初偷看老公手機發現他和女同事裸照及情色對話,竟傳送到自己的電子郵件信箱並拍照,作為提告證據,結果反吃官司。新北地院今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陳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女(41歲)懷疑丈夫跟呂姓女下屬有婚外情,前年一月偷看丈夫手機,發現兩人LlNE的露骨情色對話,更有裸體、擁吻的煽情親熱照。陳女除複製以電子郵件寄給自己,也用自己手機拍照。日後,陳女在台北地檢署提告通姦,並出示相關照片及LlNE對話作為證據,不料反遭吳男控告妨害電腦使用罪。
新北地院開庭時,陳女坦承犯行,法官也認為陳女已侵害吳男個人隱私,但考量僅用來訴訟,判她拘役15天,可用1萬5千元易科罰金。
吳男為婚外情一事,跟妻互告纏訟多時。吳男雖跟妻陳女和解,兩人協議離婚,但也簽下保密條款,陳女則對妨害家庭罪撤告,不過,日後陳女卻違反保密條款,告訴好友張女、王男,張、王兩人上網PO文指責吳男。
吳男除不滿陳女違反保密條款,也認為張、王PO文內容不實,分別提告求償,陳妻遭判決須賠償35萬元確定,另張、王則須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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