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一對夫妻在南部的同一所國中任教,女老師控訴丈夫在她懷孕期間,與同校李姓女老師外遇,台南地方法院判男老師與李女,須連帶賠償受害女老師。

受害女老師表示,103年12月至104年2月,丈夫在她懷孕需臥床休息安胎期間,外遇同校李姓女教師。女老師發現丈夫與李女LINE對話,丈夫說:「是憋精,妳睡飽晚上服務我,挑逗我會受不了,妳還多一件工作啊,…,辛苦妳的╳了!」李女回應:「犒賞老爺出錢出力出精,那不累,只是…,我會努力服務爺。」徵信社還拍到丈夫曾到李女住處待2小時,後來丈夫在LINE上向她表達歉意,是一時迷失,會讓李女離開。

台南地院法官認定男老師與李女互動行為,已逾越普通男女,2人外遇已侵害女老師配偶權,加害情節重大,使女老師遭受極大痛苦,判2人須賠償女老師20萬元,可上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達信 的頭像
    達信

    達信專業偵探社

    達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