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臥室裝針孔偷拍另一半違法!桃園巿一名自覺被戴綠帽的男子,在家中臥室裝針孔準備抓姦,卻只拍到妻子一絲不掛,未拍到其他男人,反而是妻子發現針孔攝影機錄影的紅燈閃爍,憤而提告,桃園地檢署昨依妨害秘密罪將丈夫聲請簡易判決。而妻子為此與丈夫鬧翻在外租屋,去年十月底丈夫抓姦成功,該案另由檢方依通姦罪起訴。
檢警調查,羅男(三十二歲)今年九月無意中看到余姓妻子(三十三歲)的手機裡有她的裸照,還有至少與三名男子網愛的鹹濕對話,懷疑妻子和人有染,遂暗中在臥室衣櫃上方,以塑膠袋包裹針孔攝影機準備錄影抓姦,不料,妻子在更衣時意外發現而識破。
羅男向檢警表示,為抓姦「我在家中裝設針孔沒什麼不對!」不過,檢警勘驗其攝錄影像,只有其妻裸身獨處,現場並無其他男人,羅妻也表示:「我個人崇尚自由,不想在家裡也受到束縛才會光溜溜。」
由於羅妻堅持提告,且無其他證據顯示她與人有染,桃園地檢署昨依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的妨害秘密罪嫌,將羅男聲請簡易判決。
去年終於抓姦成功
偷拍事件後,羅妻和老公鬧翻,離家在外租屋,羅男鍥而不捨地追查,果然在去年十月底會同警方,在妻子租屋處查獲她和黃姓男子(三十三歲)一絲不掛共處一室,並對二人提出通姦告訴,另由檢方依通姦罪嫌起訴。
律師謝憲杰說,《刑法》妨害秘密罪最重可處三年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屬告訴乃論,指出若懷疑另一半外遇,在住處房間裝攝錄設備蒐證,但可能因拍攝到對方不願讓人知道的活動,甚至身體隱私部位,就已觸法;房東為防止房客搞破壞,在房內裝設監錄系統,也屬違法。
最重可處三年徒刑
但若為防範外勞對家中被照護者施暴,屋主可以在客廳或被照護者臥室裝針孔監視,但若裝在外勞的房間或浴室,就有可能因為攝錄到外勞非公開活動而觸法。
發現針孔示意圖
羅男妻子在臥室衣櫃上方發現針孔攝影機錄影的紅燈閃爍,憤而對丈夫提告。
住家裝針孔 注意事項
◎可裝設
.客廳、飯廳:家人公開出入處未侵隱私
.小孩遊戲間:基於保護小孩安全
.廚房:未侵犯隱私
.行動不便等被照護者臥室:保護安全、防凌虐
◎不可裝
.房間:侵犯家人隱私
.浴室、更衣室:會拍到家人身體私密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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