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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 檢
桃園一名男子懷疑高姓妻子(32歲)外遇,私下查訪發現妻子的蔡姓前男友(33歲),去年3月27日凌晨在摩鐵打卡,又在妻子的包包裏找到當天該摩鐵的消費發票,氣得找妻子對質,妻子坦承當天和他吵架後心情不佳,蔡男正好打電話來,二人相約到摩鐵唱歌、喝酒後,在酒精催化下發生性關係。
案經男子對高女和蔡男提出通姦告訴後,蔡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二人只是單純唱歌,但高女指証歷歷,檢警調閱摩鐵監視器,發現二人從當天凌晨2時相處至12時方離去等不合理情事,乃依通姦罪嫌將蔡男起訴,高女則因為其夫撤回告訴而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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