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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女接獲兒子的入學通知,才驚覺老公外遇。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陳姓台商1993年到中國創業卻包二奶,湯姓妻子聽說老公喜歡「捻花惹草」,多次飛往中國關切,竟換來一頓毒打,2012年憤而離婚,不料去年8月突然接獲戶政事務所寄來7歲兒子入學通知,才知離婚前老公竟偷偷認領私生子,怒告通姦並求償。新北地院日前判陳男5月徒刑,得易科15萬元罰金,今再判陳男須賠湯女30萬元慰撫金。
湯女指控陳姓前夫(60歲)原本經營電器行,1993年到中國創業後,她常聽另名在中國從商的好友說陳男「性愛漁色」,愛「混跡花叢」、「捻花惹草」,她多次到中國關切,但每次察覺異狀提出質疑,老公就會老惱成怒,對她拳打腳踢,她忍無可忍,才在2012年協議離婚。
不料去年8月湯女突然收到7歲兒子的入學通知單,詢問才知前夫早在2009年就和中國籍呂姓女子通姦生子,並偷偷辦理認領手續,因此怒告陳男通姦並求償50萬元。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陳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民事部分,陳男辯稱前妻每次去中國都疑神疑鬼、興師問罪,常飆罵旁人、弄壞家具,兩人衝突不斷,才會離婚,且當時他已給前妻85萬元贍養費及價值3000多萬元的店面,加上現在他年紀已大、身體不好,再賠償前妻顯不公平。
不過,新北地院指兩人離婚協議的財產分配,跟陳男外遇通姦遭求償是兩碼事,今再判陳男須賠償湯女30萬元精神慰撫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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