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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渣夫!新北市一名陸配小美返鄉處理父親後事,回台發現丈夫外遇,還拿她亡父遺產養小三。原本為了兒女,小美選擇隱忍,直到丈夫動粗、公婆嗆聲「弄死她」,才決心離婚。律師指出,外配要維護權益,須先注意「國籍取得」。
陸配離婚險無助
這名陸配小美(化名,37歲),2002年與前夫透過網戀,男方當時是年僅19歲大學生,雙方交往7年結婚,小美說:「當時很想要一個家,拎個皮箱就嫁過來了。」
3年前,小美因父親病逝返鄉,孰料返台卻發現丈夫手機有「寶貝」、「我好想你」等曖昧簡訊,她泣訴:「我什麼都沒有了,父親過世、兒子聽障、老公又外遇!」可惡的是,月薪僅2萬元的前夫,還將小美父親留下的20萬人民幣(約94萬元台幣)遺產拿去養小三。
小美最後離婚,但因孤身在外、生活困窘,所幸勵馨基金會介入,讓她學賣地瓜,如今申請到台灣身分證。勵馨呼籲,婦女遭遇類似狀況應及早求助;律師黃雅琴則提醒,外配在未取得台籍前離婚,會失去依親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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