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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方法院。蔡進男攝
基市1名黃姓女子,前年2、3月間,在台北酒店上班,花名「蕾蕾」,結識李姓酒客,李男同情蕾蕾單身,獨力撫養兒子,經常給予經濟上奧援,黃女不思感恩,還把李男當成「提款機」,2個月間,陸續以母親往生喪葬費、向哥哥買房子錢不夠、沒錢繳房貸、哥哥酒駕急著交保以及人工流產手術後,要買補品補身子等等謊言,向李男總共借了28萬5千元,黃女並佯稱以本票借款,以取得李男信任。
李男一直信以為真,直到去年7月間,黃女表示要還清所有借款,拿出了1張35萬元本票,請李男再找給她6萬5千元,李男才覺得被騙了,佯稱現金不夠,要去向哥哥調現,李男搭載黃女後,直接開往派出所報案,警方調查黃女身份時,才查出她冒名「雷亞樂」,檢方偵結後,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黃女坦承大部份詐騙犯行,但指稱因懷孕流產,沒有上班,被酒店扣薪水,向李男借的2萬8千元,確實是用在手術、買中藥生化湯及支付公司扣款;法院調查,黃女並無至婦產科就醫紀錄,買中葯補身一事,黃女育有一子,單身,法官認為她無需隱瞞外遇懷孕一事,辯詞明顯不實,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黃女已還了近7萬元,顯具悔意,全案審結,共5罪,應執行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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