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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李姓人妻去年時常夜不歸宿,去年4月甚至消失2天沒回家,最後在丈夫追問下,才坦承與陳姓小王到旅館開房間,並交出沾有小王精液的內褲,李夫怒告通姦,事後對妻撤告,士林地檢署今依妨害家庭罪將陳男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李女多次晚歸,4月間更曾一連消失2天,直到第3天凌晨12點多才返家,丈夫懷疑她外遇怒質問,李女才坦承和陳姓小王先到信義區夜店狂歡,再到汽車旅館嘿咻,且為求丈夫原諒,不僅提出她與陳男的對話紀錄,證實對方早知她是有夫之婦,還交出沾有陳男精液的內褲,作為丈夫提告的證據。
 
陳姓小王到案後,坦承曾與李姓人妻見面,並一同前往夜店狂歡,但否認和她發生性關係。
 
不過士林地檢署將李女提供的內褲送驗,證實含有陳男的精液細胞,認定兩人確有通姦,今依妨害家庭罪將陳男起訴,李姓人妻則獲丈夫諒解撤告不起訴。
 

李姓人妻與陳姓小王偷情,人妻為求自保,交出沾有小王精液的內褲。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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