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離婚4年後,發現自己被戴綠帽。示意

新北市一名卓姓男子2010年和楊姓妻子離婚,女兒由楊女監護,4年後卓男首度探視女兒,女兒竟說母親已再婚,還有4歲弟弟及2歲妹妹,卓男推算前妻懷孕時間,驚覺離婚前早已戴綠帽,憤而提告。新北地院先依通姦罪判楊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今再判楊女須賠償卓男15萬元。仍可上訴。
 
卓男和楊女(36歲)2006年6月間結婚,育有一名女兒,2009年初卓男失業後,經常暴怒摔東西、罵三字經,楊女飽受驚嚇,帶著女兒回娘家,同年底提出離婚,但卓男遲遲未答應。
 
判決指出,2010年1月,楊女跟伍姓男子發生性關係而懷孕,卻隱瞞此事,仍常跟丈夫吵架,直到同年4月兩人才協議離婚,約定女兒由楊女監護。

不料2014年8月間,卓男離婚後首度探視4年不見的女兒,女兒竟說,媽媽已跟伍男結婚,而且有4歲的弟弟及2歲的妹妹,他才知妻子在離婚前就外遇伍男並懷孕,因此怒告前妻及伍男通姦並求償。
 
檢方認定伍男不知當時楊女仍有婚姻,將他不起訴,僅起訴楊女。新北地院日前依通姦罪判楊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民事部分卓男要求楊女賠償訂婚結婚大聘、小聘、珠寶等花費,連同他自己及父母名譽受損,一併求償150萬元,但法官認為兩人認識7年,婚姻維持近4年,並非楊女騙婚造成損失,駁回卓男要求退還結婚等花費,又楊女發生婚外情生子,受傷害的人是卓男,並非卓男父母,因此僅判楊女須賠卓男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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