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師外遇女學生遭妻捉姦在床。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裴姓吉他男師外遇吳姓女學生,遭妻捉姦在床,吳女切結斷聯繫後,仍和裴男通姦並生下小孩,裴妻怒提告,吳父得知後找伍姓男子幫忙談和解被拒,去年7月竟傳簡訊恐嚇裴妻「如果有人到你門口舉牌『狼師伸淫爪,女學生被騙生子,夫妻聯手索財不成,告上法院』…。」裴妻再提告,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未遂罪判伍男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

裴姓男子是吉他老師,妻子則是彈奏音樂鍵盤老師,兩人在新北市經營樂器公司並開設音樂教室,結婚20多年,沒生小孩。2012年吳女(31歲)到音樂教室跟裴男學習低音吉他,卻爆發師生戀,2014年7月底裴男帶吳女回家嘿咻,被妻子捉姦在床。
 
裴妻考量家庭和諧,且認為吳女還年輕,僅要吳女寫切結書保證不再跟裴男往來,就原諒吳女,不料兩人仍私下交往,吳女不但要求裴男離婚、幫她租屋,還替裴男生下一名男嬰,由裴男出錢讓她到月子中心坐月子,裴妻得知後怒提告,並對吳女求償200萬元。
 
吳父得知女兒被告,委託伍姓男子找裴妻談和解,去年7月20日下午伍男到補習班找裴妻談近2小時,裴妻表明不想多談,要伍男不要再打擾她,但之後一個禮拜,伍男仍打15通電話及傳5通簡訊給裴妻,裴妻接了其中4通電話後就拒接。

同年7月27日晚間,伍男再傳簡訊給裴妻,宣稱「如果有人到你門口舉牌『狼師伸淫爪,女學生被騙生子,夫婦聯手索財不成,告上法院』…,一定會造成困擾,何不見好就收,何必兩敗俱傷」,更強調「這是我最後的忠告,妳不盡快跟我聯絡,我很快就沒法管了。」
 
裴妻仍未跟伍男連絡,但擔心音樂教室及個人聲譽、生計受影響,也害怕上下班途中遭人傷害甚至綁架,決定提告。

法官認為裴妻已表明拒絕再接觸,伍男仍發送威脅名譽、財產簡訊要裴妻聯絡,已觸犯強制未遂罪,但考量伍男未收任何利益,才輕判他拘役10天。

至於吳女被控妨害家庭罪部分,日前已被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民事求償部分另須賠償裴妻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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