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22歲吳姓女子因單身一人,她已婚的閨蜜好友不忍見她獨居,並約她一起在台中市龍井區租屋同住,不料吳女與閨密丈夫黃男,竟日久生情,去年7月趁閨密不在,兩人發生性行為,數日後又一起出遊,事後吳女不希望被閨蜜說成「背叛」,竟告黃男性侵她,但檢察官偵辦時察覺有異,對吳女曉以大義,告知黃男若被定罪至少判刑3年,吳女才坦承是兩情相悅,結果反吃上誣告罪,被台中地院判刑2月,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
 
判決書指出,吳女與黃妻是一起唸書長大的姊妹淘,黃妻婚後與黃男在龍井區租屋居住,見吳女單身一人,就相約住在一起。但吳女、黃男卻暗生情愫,去年7月5日,趁黃妻不在家,兩人一時天雷勾動地火,跨越了男女分際,發生了性關係。同月11日兩人又相偕到宜蘭羅東旅遊,在旅館內再次發生性行為。
 
因2人一起到宜蘭出遊,引起黃妻質疑,吳女恐被黃妻發現她背叛兩人友誼,和閨蜜丈夫上床,便先發制人,到烏日分局報案指控黃男在租屋處和宜蘭性侵她2次,對黃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檢察官收案後覺得怪,為何吳女在租屋處被性侵後,又與黃男同遊宜蘭,顯不合常情,最後檢察官告訴吳女,黃男若確實犯下性侵犯行,最少將被判刑3年以上,吳女全盤托出,坦承兩人是兩情相悅發生性關係,檢察官將黃男不起訴後,另依誣告罪起訴吳女。
 
法官審酌吳女陷入個人感情糾葛,因不願被說背叛好友,出此下策,見她坦承犯行、且目前無業,判處有期徒刑2月。(鄧玉瑩/台中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吳女睡了閨密老公還誣告對方性侵,網友狠酸「女想男隔層紗,男人要記住,世上沒有幾個男人禁得起誘惑,女人閨蜜存心搶朋友老公是很容易所以不管友誼再好千萬別讓閨蜜住進來!」、也有人痛批閨密老公「犯了全天下男生都會犯的錯,就不小心滑進去了」,認為黃女「腦袋有洞」。

吳女趁閨密不在,與閨密老公上床嘿咻。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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