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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陪人妻墮胎後,上臉書PO文「少了一個寶貝」,害人妻被依通姦罪判刑。示意圖

許姓女子與丈夫邱男分居期間外遇懷孕,由小王陪同到婦產科冒邱男名義簽同意書墮胎,不料兩人進診所行蹤被邱男掌握,還發現小王當天在臉書PO文稱「今天少了一個寶貝」,憤而控告許女通姦及偽造文書。高雄地院認為通姦證據不足,僅依偽造文書罪判許女3月徒刑,但高雄高分院檢視小王臉書留言等事證,認為許女拿掉的小孩應是通姦受孕,今逆轉改判通姦罪成立,與偽造文書罪合併執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邱男提告指出,與許女結婚多年感情不睦,他自2014年3月起搬離住處,但為了看小孩仍偶爾回家。同年11月間他發現許女經常晚歸懷疑她出軌,開始積極蒐證;隔年1月12日他尾隨許女前往一間婦產科診所,在診所外看到她與小王張男一起進入診所,當晚許女臉書就上傳打針照片,好像提到醫療上疏失造成身體疼痛,而小王則是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少了一個寶貝」,當時他才確定許女已經懷孕。邱男稱,自己與許女分居後兩人就沒有性生活,孩子不可能是他的,憤而提告許女與張男通姦、偽造文書。
 
高雄地檢署調查後,依偽造文書和通姦罪起訴許女,張男則因證據不足不起訴。

高雄地院開庭時許女否認外遇懷孕,反稱因邱男曾有外遇,她原想再跟邱男生一個小孩修補感情,但未見成效,不料在她決定放棄這段婚姻時才發現懷孕,因她不想再與邱男友瓜葛,才找同事陪同去拿掉小孩。法官則認為許女與邱男分居期間,邱男仍偶而回家,胎兒也可能是與邱男的結晶,因此僅依偽造文書罪判她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通姦部分無罪。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審酌墮胎當天小王在臉書留言「我少了一個寶寶,這件事來的太突然了,我都不知道怎麼辦」等語,且許女與小王都不否認共處一室,再加上邱男堅稱分居期間已與許女交惡,且在蒐證外遇,根本不可能與許女行房,因此認定許女因通姦而懷孕,改依通姦罪判她3月徒刑,偽造文書部分駁回上訴,應合併執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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