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泊霖、陳世河、詹智淵╱彰化報導】17歲蕭姓女子在網路結識長她22歲的黃男,雙方相戀4年,蕭女去年瞞著雙親,與黃男登記結婚,沒想到,婚後3天,蕭女就發現黃男的個性怪異,遇到事就哭哭啼啼,沒有男子氣概,嚇得搬回娘家,黃男不甘心,並懷疑蕭女劈腿,以手機簡訊稱:「我已經有精神分裂症了」,恐嚇將對蕭女不利,蕭女嚇得訴請離婚,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男方有精神上虐待,難以維持婚姻,判准離婚。
判決書指,蕭女(21歲)在17歲就讀高中時,在網路上認識黃男(43歲),交往時雖常吵架、溝通不良,但黃男總是甜言蜜語,還說婚後會把賺的錢交給蕭女管理。去年7月7日蕭女禁不住黃男的甜言蜜語,瞞著家人與黃男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發簡訊騷擾恐嚇
婚後3天,蕭女察覺丈夫性格怪異,遇事哭哭啼啼,且常懷疑她有外遇,加上雙方年紀差22歲有嚴重代溝、常口角,甚至發現丈夫隱瞞竊盜、賭博、誘拐未成年子女、妨害家庭等前科,趕快搬離丈夫住處,並訴請離婚。
判決書表示,黃男不斷以手機發簡訊騷擾、恐嚇蕭女,曾傳「你既然有喜歡的,那我們的婚姻該怎麼處理,你還睡他家」(懷疑蕭女外遇),甚至恐嚇「我已經有精神分裂症了」,將對蕭女不利;蕭父介入處理,黃男也傳簡訊恐嚇:「我要讓你有前科紀錄」,讓蕭家人精神飽受折磨。
法官審酌黃男未積極尋求正當途徑挽回婚姻,顯見兩造互信、互愛、互諒基礎已失,均無心維持婚姻圓滿。蕭女未經熟慮貿然結婚,可歸責黃男,上月28日判離。
老少配常有代溝
中華民國書香關懷協會理事長黃瑞汝說,老少配常引起摩擦原因有價值觀、生活習慣、朋友階層、社經地位不同及性需求問題,建議年紀相差較大的男女多認識了解對方,不要急著結婚或太快發生性關係。親子兩性專家吳娟瑜說,老少戀雙方年齡、背景、學習都有代溝,父母的陪伴與支持很重要,能減少孩子在感情路上受傷。
律師梁堯清表示,《民法》規定女未滿16歲不得結婚、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如未得同意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婚姻,此案蕭女結婚時20歲,結婚只需兩人以上證人簽名,並至戶政機關登記即有效力。
不堪虐待可訴離
至於離婚,《民法》1052條規定,夫妻一方不堪對方虐待等,得請求離婚,法院審理若發現確有難以維持婚姻理由,多會判准離婚。
與年長者交往注意事項
.先確認自己是否真的喜歡對方,有無情感轉移,如戀父情結
.多當面溝通、相處,了解彼此思想、生活習慣等
.多了解對方家庭狀況、交友背景與經濟狀況
.介紹給家人認識,看家人是否支持
.建議拉長交往時間,以達心智成熟的狀態,再考慮結婚
資料來源:書香關懷協會理事長黃瑞汝、朝陽科大副教授王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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