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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李男在網路上罵女網友「不懂禮義廉恥」。示意
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不滿一名女網友外遇生子,為了幫也是好友的女網友前夫出氣,就在臉書上寫帳號為「謎寶」(已變更)的女網友「不懂禮義廉恥」、「沒離婚就跟人通兼(同音自想)」,並標籤一名網友名字,讓更多人看到此訊息。經女網友提告,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即使女網友有外遇生子事實,但屬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又「不懂禮義廉恥」詞彙已達人格扁損污衊程度,依加重誹謗罪判刑30天,易科要罰3萬元。
去年8月27日晚上6時許,李男(36歲)在臉書上寫「和謎寶認識14年…,不懂禮義廉恥,沒跟我朋友離婚就和別人通兼(同音自想),還騙我朋友是孩子父親,後來自己提否認親子關係」,這篇發文還標籤其他臉書好友,讓更多人知道這名女網友的感情婚姻狀態。
李男到案辯稱,女網友外遇生子是事實,有法院判決書為證,但法官認為,即使是事實,也屬於個人私德部分,但與公眾利益無關,其身份、社會、地位也未對社會大眾造成影響,因此觸犯誹謗罪。
另教育部定「禮義廉恥」是全國各校共通校訓,明示「禮是規規矩矩的態度,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別,恥是切切實實的覺悟」,所以「禮義廉恥」詞彙是人格養成重要準則,公開說女網友「不懂禮義廉恥」,顯然對她的人格有所扁損污衊,構成公然侮辱罪。法官認為李男一行為觸犯兩罪,依刑法從一重論以加重誹謗罪論罪,判罰3萬元。(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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