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名醫蔡佳芬去年遭《壹週刊》爆料,與同為醫師的丈夫陳克誠婚變,疑似外遇大自己30多歲的富商,新聞引發軒然大波後,蔡佳芬於臉書發文反擊,指控丈夫聯合其曾任職於《壹週刊》的姊姊陳函謙,對她進行「毀滅性的造謠與誹謗」。陳女因此自訴提告蔡佳芬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開庭,蔡佳芬出庭申辯,強調其那是為自清而發的善意言論。
 
蔡佳芬(33歲)去年7月在《壹週刊》報導一週後的7月27日,於個人臉書發表給丈夫的公開信,在文中澄清與富商並沒有性關係,但丈夫卻在她2011年懷孕時對她家暴,打到胎兒破水早產,她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丈夫在《壹週刊》擔任記者的姊姊,卻來套取她的「情緒性供詞」錄音存證。
 
蔡佳芬在PO文中指出,當她發現陳女的舉動,「驚嚇的如同被弓箭射中的兔子…整個人在瞬間崩潰。天呀天,這是什麼世界?這是什麼樣的夫妻?這是什麼樣的親情?這又是哪一門子無恥的大姑?這種卑鄙的行為,已不是狗仔或下流可以形容,這根本就是毫無人性,完全就是魔鬼,簡直就是惡劣到無法形容。」
 
蔡佳芬的PO文發表後,有一名黃姓女子也跳出來發文,聲稱自己也曾遭陳女介入婚姻,以各種手段迫使她簽字離婚,讓她一度憂鬱到輕生求死。蔡佳芬7月30日在個人臉書轉貼黃女發文,後來又在粉絲團「蔡佳芬醫師․美顏纖體誌」轉貼自己的公開信及黃女發文,陳女因而自訴蔡女涉及誹謗、違反《個資法》。
 
蔡佳芬今天穿著高叉窄裙、提著LV包出庭,她強調當時發表公開信,是因為自己連續多天遭不實報導嚴重傷害名譽,為了自清而發表善意言論,而轉貼黃女文章,也都是公開發文的內容,並沒有妨害名譽惡意,至於陳女擔任《壹週刊》記者屬於眾所周知的事,也沒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陳女的律師則駁斥,陳女早已自《壹週刊》離職,目前擔任家管,並非公眾人物,蔡佳芬卻揭露其受《個資法》保護的隱私並大肆謾罵,確實有妨害名譽的真實惡意。法官聽完雙方陳述後,諭知兩星期後再開庭繼續審理。
 
蔡佳芬與丈夫都畢業自台大醫學院,兩人曾分別是台大醫院皮膚科、胸腔外科的醫師,2007年熱戀結婚,育有2名子女,去年婚變新聞爆出後,蔡佳芬已訴請離婚,兩人去年8月曾在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進行調解,蔡佳芬開完調解庭後出來仍表示堅決要離婚。(李奕緯/台北報導)

蔡佳芬遭大姑控告誹謗,赴台北地院出庭。李奕緯攝
蔡佳芬。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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