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八十二歲老婦人,二○○八年間不忍兒子經商失敗、房產被拍賣,借用已出家的長女名義買回兒子房屋,並以長女名義貸款幫兒還債,不料三年前丈夫過世,長女堅稱房子是母親贈與拒還屋,母提告討屋,一審採信長女贈與說法,判母敗訴,但台中高分院認定該屋確屬「借名登記」,日前逆轉改判母親勝訴。

黎家長女(左圖)雖出家多年,但仍無法接受母親(右圖)重男輕女的觀念。鄧玉瑩攝

法號「悟華法師」的黎家長女(五十六歲)難過說:「媽媽只給兒子房子,卻連一棟房屋都不願留給我,『重男輕女』的觀念深植她的心,我真的很難過。」黎女表示,她有請示神明,神明說不用再打官司,她決定放棄上訴。黎母哭著說:「和長女住一起這麼久,就為一棟房屋翻臉,我怎會教養出這樣的女兒。」 

雖出家仍住家裡

黎母指出,她育有三男二女,子女成年時都購屋一棟送他們,長女年輕時即出家,但夫妻倆仍為她購屋一棟,長女後來轉售,資金另做投資,長女雖出家,但仍與他們住在兒子名下房屋二十餘年。 

黎家母女對簿公堂後,目前僅剩黎母獨居在透天厝內。鄧玉瑩攝

「只給兒子房子」

黎母說,二○○八年兒子經商失敗欠債,他們住的房屋被查封拍賣,她以長女名義買回房屋,再用房屋抵押、以長女名義向農會貸款三百五十萬元清償兒子債務,稅金及貸款都由她繳納。豈料,二○一四年丈夫死亡後,長女拒絕將房屋移轉回她名下,雙方爭吵後長女竟搬走,她只好提出終止借名登記訴訟。
長女指出,父母只給兒子房子,沒給女兒房子,當初父母為解決弟弟債務,用她的名字借款,她也陸續幫忙償還,一審法官採信其說詞,認定雙方是贈與關係,判長女勝訴。 

沒必要多送一戶

黎母上訴後,代書、農會承辦員證稱,長女在買賣過程中分文未出,房屋抵押借款均是黎母清償,當初因黎家三個兒子都有債務,黎母年事已高貸款無法審核通過,才以長女名義借名登記買屋。
二審改採信黎母說法,認為黎家五名子女已獲贈一人一屋,黎母沒必要多送一戶給長女,且已出家當比丘尼的長女,應無資金幫父母償債,改判黎母勝訴。 

父母子女爭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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