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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旦一名15歲女孩遭姊夫性侵懷孕,最後決定嫁給姊夫,以避免遭其他親戚以捍衛家族名譽之名殺害。另一名受保護管束的女子為逃離家暴先生離家,卻被親兄弟捅了17刀,稱她是恥辱。

在約旦,遭受性侵害的女性不是面臨入獄、被迫成親,就是恐遭親戚殺害。約旦這位嫁給姊夫的15歲女孩,結婚當天就被姊夫趕出家裡,她只能自力更生扶養孩子。

為了改善這種情況,約旦當局考慮廢除強暴犯如果娶了受害者則可免受刑罰的增修條款。國會預計下周特別會議期間審議該提案。根據國際人權觀察組織,埃及和摩洛哥已廢除受害者嫁給性侵犯的條款,但在突尼西亞、黎巴嫩、敘利亞、利比亞、科威特、伊拉克、巴林、阿爾及利亞和巴勒斯坦仍是法規。女權提倡團體表示廢除該條款只是向前邁進一小步,在這根深蒂固的傳統父權國家,仍有許多要改善的地方,且司法系統通常輕判攻擊女性的男性嫌犯。
 
在約旦,男子因妻子或女性親戚外遇殺害她們的話,因為是受害者犯下不法之罪激怒他,該男子最輕可僅判一年刑期,如果受害者家屬放棄提告的話,一年刑期還能減半。不過,約旦法官表示,雖然法律沒有改變,但法官釋法會改變,從2010年以來,被定罪的殺人犯最少都被判10年以上刑期。

再者,約旦當局通常傾向拘禁有生命危險的女性。在約旦,省長有權決定是否對面臨威脅的女性進行保護管束,不需要法院批准,通常拘禁到該女性家屬承諾不會再傷害她或是她嫁人為止。
 
現年25歲的菲達,15歲出嫁遭先生虐待後離婚,不滿她離婚的親兄弟刺傷她,攻擊者被判5年刑期,菲達也受保護管束,為結束保護管束,菲達嫁給一27歲男子,但先生卻逼迫她賣淫,先生還警告如果她不從的話,就會通知菲達的兄弟。最後在警方家屬保護組織的協助下,菲達離開先生但又回到監獄裡,害怕地表示如果她的兄弟知道發生了甚麼事的話,他們會殺了她。

當局表示保護管束通常是唯一解決之道,「生存下來遠比自由來得重要。」而且,當局傾向拘禁受害者,也在於要傷害受害者的家屬太多,「為保護一個人要關上20人嗎?」(周佩萱/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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