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小三鹹濕對話遭行車記錄器錄下。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邱姓人夫外遇王姓小三,邱妻意外在丈夫車輛行車記錄器發現兩人親密對話才查覺,只見丈夫邱男說;「每天都要幹」、「明天就可以幹了」等,王女則答:「我做一個小三被人唾棄。」又丈夫也在今年6月和王女簽切結書允諾「不再往來」,並給王女40萬元,怒對王女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昨判王女須賠邱妻50萬元。

邱妻提告指出,她結婚24年,是在丈夫車輛行車記錄器,發現丈夫自去年12月起常開車帶著王女出遊,也錄到丈夫對王女說:「每天都要幹」、「好幾天沒幹」、「明天就可以幹了,弄到你沒地方跑」、「把妳弄到天亮」…等,王女則答:「你要我嗎?」、「我做一個小三被人唾棄」、「今天穿情侶裝唷」。

此外,邱妻還發現去年6月中旬王女曾跟丈夫簽切結書,內容提到「因感情方面跟邱XX糾纏不清,特此立據,從此不再騷擾對方家庭,如有毀約40萬元全部退還。」才知丈夫曾給王女40萬元分手費,因此怒告王女求償100萬元。

新北地院開庭時,王女辯稱雖曾簽署切結書,但沒實際收到40萬元。法官根據邱男座車的行車記錄器對話及與王女簽立切結書內容,認定兩人確有親暱的男女情感,足以破壞邱妻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昨判王女須賠邱妻5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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