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聯合報》報導,桃園地方法院調查,一名劉姓退役少將和部屬的媽媽大搞不倫戀,被元配發現後,擔心外遇曝光影響仕途,故於2015年要求假離婚;元配同意卻苦等不到丈夫回頭。
 
同年4月,為了購屋貸款,少將與「前妻」再度結婚,結果離婚、再婚都被法院認定無效。
 
但兩人已無感情基礎,仍走向離婚一途。劉妻指,少將在婚外情後棄她母子不顧,向法院訴請離婚,同時要求每月贍養費8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婚姻出現破綻、難以回復,判准離婚。不過劉男已按月給付扶養費育兒,法官並認定劉妻有工作能力及收入,判劉免付贍養費。(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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