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家補習班洪姓已婚老闆被控外遇陳姓女執行長,時間長達10年,洪男雖否認通姦,但因洪男曾傳送「我也想躺在妳懷裡」等曖昧簡訊給同樣已婚的陳女,得知陳女即將到某大學任教,還傳訊「沒搞過教授!」且陳女離職後仍隨洪男到台中出差,行車記錄器更錄下洪男問陳女:「要不要去睡覺?」等內容,新北地院認定2人確有男女感情,已破壞陳夫婚姻幸福,今判洪男須賠陳夫10萬元。
年近50歲的洪男在新北市開設兒童才藝補習班,結婚近20年的妻子擔任財務長,陳女則在2008年進入該公司擔任執行長,不料洪男、陳女卻發展出地下情,2016年9月間洪妻發現老公疑外遇,聯繫陳夫希望斬斷兩人關係。
事後陳夫取得妻子和洪男的曖昧簡訊及行車記錄器對話內容,向新北地院提告請求洪男賠償50萬元,洪男辯稱與陳女無曖昧,陳女找他都為了公事,是妻子誤會,且兩女常因工作起衝突,為了平息妻子怒火,陳女已於2016年9月離職,事後他偶而會傳送一些激勵及安慰的簡訊給陳女。
法官考量洪男傳送給陳女多次簡訊內容是表示:「希望我們可以一起渡過難關」、「我會盡量保護妳」、「對我,妳一輩子也用不完」、「想妳也愛妳」、「我也想躺在妳懷裡」,當陳女拿出懷抱小朋友的照片,洪男是開玩笑稱:「我們的孩子嗎?」又陳女提及將去某大學擔任教授,洪男則表示:「沒搞過教授!」
此外2016年11月,洪男還開車載陳女到台中出差,回程抵達板橋時,洪男竟問陳女:「要不要去睡覺?」陳女雖以時間過晚拒絕,但也責怪洪男:「叫你在台中過夜,你就不要,一定要回來。」隨後洪妻來電,洪男還說謊仍在桃園,可見洪男、陳女兩人間有男女親暱感情,已破壞陳夫婚姻幸福美滿,今判洪男須賠償陳夫10萬元。仍可上訴。
- Mar 01 Thu 2018 13:35
「沒搞過教授」 補教老闆傳訊洩姦情判賠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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