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醫師在國外休妻後另娶,被元配怒控通姦。示意圖

在新北市開設診所的曹姓醫師,因為與妻子的感情變淡,向紐西蘭法院取得離婚命令後,與診所梁姓合夥人結婚、築愛巢。曹妻認為國外離婚命令在我國並未生效,不僅提起確認丈夫與梁女的婚姻無效的民事訢訟,取得勝訴後,又對2人提起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並無妨害家庭的犯意,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曹姓醫師與妻子結婚30多年,婚後原本規畫全家移民紐西蘭,2人就決定由曹妻先帶子女到紐西蘭定居,曹暫先在台灣行醫,待穩定後再前往紐西蘭。然而夫妻分隔兩地,終究出現嚴重裂痕。

10年前,曹男提起離婚訴訟,主張妻子在紐西蘭外遇,子女的教養方式,2人歧異甚大,還常嘲諷家人,令他相當難堪。不過曹妻則表示,她沒有外遇,反而是丈夫與梁姓合夥人外遇離家,還幫對方擔保7200萬元的房屋貸款、帶赴家族聚餐。法官認為,曹男對婚姻破裂的責任較高,不准曹男離婚。

曹男在台灣無法取得離婚官司勝訴後,另闢蹊徑,轉向紐西蘭法院提起離婚請求,在取得法院離婚命令後,前往我國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同時也與梁女完成結婚登記,曹妻認為紐西蘭的離婚命令送達不合法,因此提起丈夫與梁女的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並取得勝訴。

曹妻取得勝訴後,再對丈夫與梁女提起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指控2人於2013年10月間完成結婚登記後開始同居、並發生性行為。曹男則否認妻子指控,辯稱,他是先在戶政機關完成與前妻的離婚登記,才與梁女辦理結婚登記,且2人同居期間,並沒有親密關係。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沒有事證可以證明2人有通、相姦的性交行為,縱然2人有性交行為,也因為2人自認為已有婚姻關係,主觀上並無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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