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名工程師林姓男子,在家中電腦存放25段與不同女子的性愛影片,林妻發現後質問丈夫是否外遇,卻未獲回應。林妻向法院提告通姦罪並舉報林男涉嫌偷拍,全案經桃園地檢署依通姦罪嫌起訴,後林妻與丈夫以80萬元和解,撤回通姦告訴,經法院裁定公訴不受理。
辯「皆召妓對象」
林妻在法庭指出,前年在家中電腦裡,發現在鴻海公司任工程師的林姓丈夫與多名女子的性愛影片,共25段,每段約10至40分鐘,影片出現至少6名不同女子,在不同時間與丈夫發生性關係,林妻懷疑這些女子是丈夫外遇對象,但林男不願回應,因而告林男涉嫌通姦罪。
林男雖在法庭中辯稱影片的女子都是召妓對象,也聯絡不到對方,但檢方認為林男確實與多名女子發生關係,因此依通姦罪將林男起訴。但到法院審理時,林妻與丈夫離婚,並以80萬元和解,同時撤回通姦告訴,因此法院裁定公訴不受理。
至於涉嫌偷拍部分,因找不到被害人,而林男也矢口否認,全案只能先不起訴,除非當事人出面指控,才會重啟調查。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