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知名排骨酥工廠張姓老闆,8年前認識在茶藝館工作的郭姓女子,自此以每月6萬元包養郭女,還付錢讓郭女墮胎,前後約花了近7000萬元,直到張妻發現丈夫匯給郭女的多張匯款單,才揭發姦情。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家庭罪判郭女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昨再判她須賠償張妻精神撫慰金250萬元。

68歲風流夫包養

張男(68歲)原本從事建築業,後改經營排骨酥生意,該工廠是台灣排骨酥主要供應商之一。張男常流連風月場所,2008年4月張男在茶藝館認識郭女(52歲)後開始包養她,常帶郭女上新北市等多家摩鐵或回家嘿咻,郭女也多次用懷孕須墮胎等理由,甚至連母親長期住飯店的花費,都來跟張男要錢。
前年6月,張妻發現多張丈夫匯給郭女的匯款單,追問後才知丈夫外遇,憤而提告,新北地院刑事判郭女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另張妻求償表示,郭女跟丈夫通姦7年,掏空家產近7000萬元,經媒體報導、網路流傳,徵信社轉貼作廣告,讓她身心備受打擊,至今郭女沒有道歉及悔意,要求賠償500萬元。
郭女辯稱,張妻婚姻早搖搖欲墜,她長期放任丈夫在外拈花惹草,也應對夫妻失和負責;但法官認為,郭女明知張男已婚,還供稱跟張男「交往多久,就讓他睡了多久」,嚴重破壞他人婚姻,須賠2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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