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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發現,老公與情婦照片及對話,訴請離婚獲准。資料圖片 桃園一名人妻看到老公手機與另一名女子的親密照及對話,訴請離婚獲准。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桃園市1名陳姓男子2年多前和妻子失合,外遇常不回家,某天妻子發現,老公與情婦照片及對話,女方「那一晚我被你征服了、好懷念、還想...」,陳男:「你配合度很高、我隨傳隨到」;疑因陳男有幾天沒連絡,女方傳「你爽完就不理我了?為何5天己讀不回」,陳回「別想太多、很想妳、要跟你到老」等。陳姓男子否認,聲稱和對方只是普通朋友,法官認為,對話及照片無法證明2人通姦,但該對話已逾交友分際,且陳數度對妻家暴,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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