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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原在國內某航空擔任機師的何姓女子,多年前與同公司俞姓男機師結婚,婚後為專心照顧女兒,何女辭去高薪的機師工作,未料4年前俞男擅自幫妻投履歷,讓她到香港航空公司工作,何女只好帶著女兒定居香港,但俞男鮮少赴港探視也不關心女兒,何女找徵信社調查才發現,丈夫在台灣與朱姓小三同居產子。法院除判俞男與小三各3月徒刑,另判准俞男與何女離婚,俞男另須賠何女慰撫金加剩餘財產共360萬元。

何女提告指出,她與俞男原均是國內某航空公司的機師,10年前她產下女兒後,為全心照護女兒,也讓丈夫工作上無後顧之憂,她義無反顧地辭去人人稱羨、薪資優渥的機師工作,擔任全職母親在家照顧女兒。

原本一家幸福和樂,豈料4年前丈夫得知香港有航空公司正在招考地面模擬機教官,竟沒事先告知她就幫她製作及投擲履歷,她因丈夫極力遊說只好去面試,順利錄取後每月收入14萬港幣(約台幣53萬多元台幣),但因工作地點在香港,且丈夫飛行出勤時間不定,無法照顧女兒,她因此讓母親及女兒搬到香港和她生活。

但丈夫鮮少到香港探視女兒,連用電話聯繫關心女兒都沒有,3年前有香港航空公司開缺,丈夫也不願應徵,她認為丈夫行徑怪異,委請徵信社調查才發現丈夫竟已在台灣和朱姓女子同居,朱女還生下一名私生子。

何女先提告丈夫及小三通姦,士林地院判兩人各3月徒刑確定,後來何女才提告離婚,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300萬元及損害賠償金100萬元,合計400萬元。

俞男坦承外遇,但辯稱和何女早已感情破裂並分居,何女本來就有離婚意願,希望法官駁回何女請求。

但法官認為,俞男外遇是自己的選擇,即使夫妻倆早有感情問題,也無法為其通姦行為卸責,准許2人離婚。法官痛批,俞男外遇產子,另組家庭岀國共遊,事後又企圖合理化出軌行為,讓何女精神遭受難以言喻的痛苦,參酌兩人收入及職業等,判俞男應賠償何女60萬元,另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後,俞男須給付300萬元給何女,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網友發現機師月薪60萬元都很羨慕,有網友稱:「辭掉每月近60萬元的高薪工作, wow!」、「什工作月薪60萬,台灣有這種工作嗎?」另有網友指:「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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