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發現丈夫外遇生子,氣得提告求償。示意圖

台南市顏姓男子與陳姓女子搞婚外情,還生下2名子女,顏妻憤而提告向兩人求償,法院判陳女賠償15萬元確定,顏男賠償30萬元,但顏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以顏妻已逾提告求償時效,改判顏男免賠確定,不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顏男與黃女在1998年2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顏男2014年7月2日向黃女坦承外遇。黃女還在顏的手機中發現兩人私下拍攝的結婚照與2名子女的照片,不僅聲請法院離婚,還對兩人提告求償。
 
法官判准顏與黃離婚,顏男不服上訴,全案仍在審理中。陳女要賠黃女15萬元確定,顏男要賠30萬,顏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定顏男外遇生子,黃女可以請求侵權損害賠償,但已逾2年請求損害賠償權時效,顏男拒絕賠償於法有據,所以撤銷原判決,改判免賠確定,不可再上訴。(劉榮輝/台南報導)

顏妻向丈夫請求婚外情損害賠償,由於已逾請求時效,日前台南高分院駁回請求確定。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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