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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陳姓貨車司機因為工作勞累,回家只想倒頭就睡,無奈妻子性慾特別強,常常逼他上床「履行義務」,貨車司機多次拒絕,和妻子發生嚴重爭吵,幾次勉強應付,但隔天精神不濟,無力工作,還被雇主訓斥、同事譏笑,兩年後終於受不了妻子需求,提出離婚訴訟,桃園地方法院上月底判准離婚。
法院審理時,妻子完全不接受先生說法,懷疑丈夫可能有小三,才會再三推諉「房事」,她認為,自己要求行房並不過份,這是對方應盡的義務,妻子更指稱,陳男常常不回家,還曾載女同事出遊,追問陳男,陳男支吾其詞,甚至不願多做解釋,態度傲慢,她飽受精神痛苦,懷疑先生在外亂來,所以才會要盡丈夫的責任,不認為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陳男在法庭裡否認自己婚姻不忠,強調自己因為工作勞累,並非妻子所言在外有小三。雖然兩人各說各話,但法官審理時發現,兩人在調解時仍互相爭吵、劍拔弩張,誰也不讓誰,互相憎恨也無意繼續經營婚姻,早已喪失夫妻應有的互信基礎,破綻已無法修復,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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