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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吳姓人夫2年前和林姓已婚女同事發生辦公室戀情,兩度上摩鐵嘿咻,吳妻從吳男手機LINE訊息意外發現老公外遇怒提告,吳男辯稱:「只發生1次,另一次是只有口交。」但吳妻證稱,吳男曾口頭坦承2次,且林夫也拿出錄音帶,吳男曾坦承:「有啦,不好意思啦。」台中地院今依相姦罪判吳男、林女各5月、4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吳男(45歲)、林女(40歲)被兩人的配偶指控,曾於2016年9月某日、2017年1月某日、上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林女到案坦承,不過吳男只承認第1次,辯稱第2次沒有性器結合,「只有口交。」
 
但吳妻證稱,當她從老公LINE訊息裡發現吳男對林女說「跟你做愛很爽,再來沒跟你做愛我會死,也很想你,很愛你,怎麼辦才好?」她質問吳男,吳男當場就承認發生過2次性關係,還說因為林女跟他說自己的婚姻關係不好,所以才「傻傻上床。」
 
另林女丈夫也提出與吳男通話錄音記錄,吳男說「有啦,汽車旅館在我們那邊,不好意思啦。」法官認為罪證確鑿,判2人均有罪。(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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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2:05
更新時間:16:02

吳男和林女在公司上班後日久生情,上汽車旅館發生姦情2次。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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