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把加班當外遇 赴公司站崗 女獲保護令
【林師民、楊勝裕╱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名丈夫因妻子常加班、夜歸返家,懷疑妻子外遇,妻雖否認,但他為逼問第三者姓名,竟揍妻頭部,還強脫妻子衣褲、以手指插下體,檢驗有無「偷吃」;妻子受不了回娘家,他仍不死心,以簡訊辱妻,還到妻子公司外站崗騷擾,妻子忍無可忍控他家暴。新竹地院法官上周五核准保護令。
遇人不淑
保護令指出,新竹縣陳姓男子(三十四歲)與曾姓女子(三十二歲)六年前結婚,兩人育有五歲及三歲的兒女,住在新埔。曾女在桃園一家機電廠上班,因需要加班,時常夜半才回家,陳男質疑妻子是否外遇,雙方常為此爭吵。
今年八月間,曾女深夜下班返家,陳男又懷疑妻子與他人有染,逼問妻子外遇對象的名字,曾女雖然極力否認,陳男仍不斷質疑妻有第三者,雙方大吵,沒想到,陳男竟抓起妻子的頭髮,拳打頭部,妻子尖叫痛哭,陳男為了檢查妻子與其他男人有無發生性關係的跡象,甚至強脫妻子衣服、內褲,以手指插入妻子下體檢查。
強按左手砸碎玻璃
陳男見妻極力反抗,以右手強按妻子左手,砸門窗的玻璃,造成妻子左手血流不止,陳男才悻悻然跑去睡覺,讓妻子自行包紮傷口。曾女對丈夫惡行心灰意冷,先與丈夫協議分居,返回娘家住。今年十月十一日回娘家後,隔天陳男竟跑到妻子娘家,企圖將妻帶回,雙方再生口角。
簡訊電話不斷恐嚇
事後,陳男不斷以電話或發送簡訊辱罵、恐嚇妻子,並跑到妻子公司門外站崗騷擾,妻子不堪其擾,憤而報警控夫家暴。
庭訊時,陳男承認對妻子施暴打頭及手指插下體檢驗,但他表示沒有強按妻子的手去砸玻璃,是妻子自已撞傷的。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被害女子確遭夫家暴,因此核准一年家暴令,禁止丈夫騷擾、跟蹤、通話,並遠離妻居住所及工作地一百公尺,兒女監護權由夫妻共同行使,妻子並可於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與兒女碰面交往。
妒夫家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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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因妻子上夜班晚歸,懷疑妻子外遇,不僅嚴詞逼問且脫衣檢查羞辱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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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氣憤之下,用右手強拉妻子的左手撞玻璃窗,造成陳妻左手割傷。
特殊家暴案例
˙2009/10/19
新竹市一名胡姓竹科人下班在家只顧打網路遊戲,不理妻小,妻制止丈夫,夫竟打小孩出氣,妻子兩年前聲請家暴保護令,夫離家出走;保護令屆滿後丈夫返家,故態復萌,妻子二度聲請家暴保護令。
˙2008/06/25
桃園縣失業男子疑妻不忠,竟用水泥將家裡馬桶、洗臉盆塞住,以油漆在屋裡塗寫「爛貨」、「母狗」等字眼,還把門窗拆走。
˙2007/08/06
嘉義縣詹姓男子疑妻外遇,常在半夜酒後叫醒妻子起床聽訓,以三字經及「討客兄」等辱罵,有如軍隊「晚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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