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擄人 微笑出庭 小壽星判10年8月2010年04月08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男子錡秉豐前年四月和女友詹姿珊及八名男女合組強盜集團,挑落單女子下手,二十天犯下七件強盜案,其中兩名被害人還慘遭輪暴。第五度犯案時,剛好是同夥黃國維十八歲生日,被害女子被當作成年禮,先由黃性侵後再交給其他人輪暴。台灣高等法院昨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首腦錡秉豐二十九年徒刑,黃國維則被判刑十年八月。
毫無悔意
錡秉豐等五名在押被告,昨出庭聆判時竟面露笑意,絲毫不見悔意,直到發現媒體拍攝,才急忙用手遮臉。
專挑落單女下手
其中四人和已獲交保的詹姿珊,昨一併被判處二十五年到七年四月不等徒刑,其餘四名未成年共犯,另案移交少年法庭審理中。
判決指出,錡秉豐(二十七歲)強盜集團成員,都是十幾歲到二十出頭的青少年,他們專挑深夜、凌晨時段,開車前往北縣新莊、泰山或桃園找尋落單女子,利用問路、製造假車禍等方式,強押被害人上車毆打、洗劫財物,若被害人頗具姿色,就帶到汽車旅館輪暴。
前年四月十四日凌晨,錡秉豐開車載女友詹姿珊(二十三歲)及同夥莊邵民、歐益宗、張添麟及劉姓少年,在新莊強押落單的越南女子上車,載到汽車旅館。
錡秉豐趁女友離開之際,夥同三名共犯輪暴被害人,年僅十三歲的劉姓少年性侵時,其他人還大喊:「轉大人囉!」錡等人又強押被害人申辦手機變賣後才放人。
事後,錡秉豐又陸續找來黃國維、王姓、葉姓少年以及荊姓少女,五度用同樣手法犯案,雖然沒性侵被害人,但若被害人稍有不從,眾人就會動手圍毆。同年四月三十日,錡秉豐等人前往台北縣樹林市,強押另名獨自騎車的越南女子上車,因當天正好是黃國維十八歲生日,錡等人竟將被害人「送給黃享用」,做為黃的成年禮,事後再由其他人輪暴。
涉嫌恐嚇判無罪
一審錡秉豐原被重判三十年,二審改判錡恐嚇被害人部分無罪,刑期酌減為二十九年。全案仍可上訴。
惡少劫財劫色示意圖
錡秉豐強盜集團成員見越南籍女子獨自行走,將她強押上車,洗劫財物後輪暴。
惡匪性侵事件簿
2008/04/14 錡秉豐和女友詹姿珊等人,開車強押越南籍女子到汽車旅館輪暴
2008/04/21~4/27 錡秉豐集團再隨機犯下3起強盜案
2008/04/30 錡秉豐集團製造假車禍劫另名越南女子,帶到汽車旅館由壽星黃國維先性侵,同夥3人再輪暴
2008/08/06 錡秉豐集團在北縣泰山犯下強盜案後落網,錡等6人被依強制性交、強盜等罪嫌起訴,另4名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2009/07/20 一審重判錡30年徒刑,另5人則分判7年10月到25年6月徒刑
2010/04/07 二審改判錡29年徒刑,另5人則分判7年4月到25年徒刑
資料來源: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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