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護短不查 只稱搜身誤觸 家長提告2010年06月05日蘋果日報
【王昭濱、謝昇璁╱台北報導】學校檢查違禁品竟要摸「雞雞」?台北縣一名國三男學生控訴,日前3度遭學校教師強摸「雞雞」,讓他感覺被侵犯,反抗卻被老師嗆:「摸一下會死喔!」家長獲悉後向學校投訴,未料校方卻以沒收到「書面」申請而不調查,家長憤而到警局告教師性騷擾,而另名男學生也出面控訴遭該師摸雞雞,但校方卻稱是搜身查違禁品時誤觸,專家痛批:「學校說法太誇張!」
控訴遭教師性騷擾的國三學生(15歲),就讀北縣蘆洲鷺江國中,其父向《蘋果》投訴,該校生教組長陳信宏多次強摸兒子下體,他向學校投訴,校方說:「很多家長也反映過,小孩下體被他(陳信宏)摸過。」但因遲未見校方處理,怒告陳師性騷擾,其父怒罵:「這種老師怎麼還可以教小孩!」
要申請書才調查
受害學生前天在父親陪同下受訪說,陳師共強摸他下體3次,每次都摸幾秒鐘,最後一次是在3月22日,他被陳推擠到牆角並強摸下體,他嚇得用手撥開,還被他怒斥:「摸一下會死喔!」提及受侵害過程,受害同學難過地說:「感覺被侵犯,很不舒服!」
受害學生還說,班上還有其他男同學遭鹹豬手,並聯繫數名同學到場受訪。另名受害學生也出面控訴說:「生教(陳信宏)都會偷摸我的雞雞。」因學校一直不處理,所以受害學生的父親日前帶著兒子到警局報案。
但北縣鷺江國中教務主任林真真否認控訴,認為可能是生教組長懷疑學生攜帶違禁品,搜身時誤碰下體,導致誤會。她也說,該生的父親曾到校反映,「但學校沒收到調查申請書」,並說若家長有疑慮可依規定向校方提出申請,「接到申請書後再組成調查小組調查。」
對於學校要申請書才願調查學生疑遭性騷擾,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驚呼:「校方有什麼資格判定?不能妄下定斷!」
違反性騷擾通報
馮喬蘭認為校方已違反性騷擾通報機制,未來修法後,恐因隱暱不報吃上刑事責任。至於搜身誤觸說,她更痛罵:「你們是警察還是老師啊?」認為已侵犯學生的人身自由,直呼:「校方的行為簡直是用錯誤來掩蓋錯誤。」
摸學生下體示意圖
校園性騷擾申訴管道
●教育部部長信箱:http://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send.php
●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02)33437823
●各縣市教育局
●人本基金會:(02)23670151
●向警方報案:110
●《蘋果》投訴爆料專線:08090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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