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浩日前抱著女兒梧桐妹逛信義商圈。

 
 

【張欽、陳幼英╱台北報導】藝人賈靜雯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台灣,她日前遠赴美國與豪門丈夫孫志浩打官司,順利爭得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回台後再打離婚訴訟,引來孫志浩反擊,向台北地院訴請離婚及爭奪女兒監護權,還另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要求賈靜雯給他2600萬元台幣,賈靜雯昨對孫志浩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表示「很傻眼」。


 

開庭未到

 
 
賈靜雯(右)、孫志浩(左)婚變前曾帶女兒赴海南島度假。

賈靜雯(右)、孫志浩(左)婚變前曾帶女兒赴海南島度假。

 

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賈靜雯與孫志浩的離婚官司,2人都沒現身,僅由律師代表出庭,賈靜雯的律師黃珊珊指出:「雙方都要離婚,目前只是在爭女兒監護權,不可思議的是,孫志浩竟主張賈靜雯有1億元以上財產,要求分配其中2600萬元,但孫沒繳裁判費,還沒進行實質審理,未來若要審理,他(指孫志浩)就必須舉證。」


 

 

孫稱月薪僅3.5萬

 
 

賈靜雯、孫志浩昨未到新店法院報到,仍吸引媒體前往採訪。鄭孟晃攝

 

孫志浩律師張迺良則表示:「當初2人結婚,孫家曾給賈家500萬元,之後又每月給賈靜雯娘家10萬元,上海還有雙方共有的房子,既然要離婚,就要劃清所有責任。」法官昨未實質審理,反勸孫再考慮清楚,若執意要賈支付2600萬元,就必須先繳高額裁判費。
孫志浩的父親孫文麒曾為天虎運輸集團中國區負責人,後脫離天虎成立虎威集團,孫志浩現為虎威貨運董事長特助,外傳他月薪23萬元,但他稱月薪僅3萬5千元,不過媒體曾報導孫家資產約數億元,在上海擁有2處房產,一處是6年前市值就已有4000萬元台幣的「湯臣上海高爾夫花園別墅」,另一處是孫志浩、賈靜雯結婚時居住,價值2000萬元台幣的「湯臣豪園二期」,此外孫家也傳在美國洛杉磯有置產。 

 

 

賈回應「很傻眼」

 

 

昨賈靜雯態度依舊低調,對官司內容仍說:「我不會回答!」但問到孫志浩為何要求2600萬元台幣?她才忍不住回答:「我也很傻眼,這是個好問題,請你們去問他。」她透露目前只想當個好媽媽:「我很愛我女兒,這是無庸置疑的。」昨孫志浩手機關機,無法回應。 
 

 

賈靜雯與孫志浩2007年在上海「湯臣豪園二期」共築愛巢。

賈靜雯位於台北市松德路的住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達信 的頭像
    達信

    達信專業偵探社

    達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