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欽、陳幼英╱台北報導】藝人賈靜雯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台灣,她日前遠赴美國與豪門丈夫孫志浩打官司,順利爭得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回台後再打離婚訴訟,引來孫志浩反擊,向台北地院訴請離婚及爭奪女兒監護權,還另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要求賈靜雯給他2600萬元台幣,賈靜雯昨對孫志浩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表示「很傻眼」。
開庭未到
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賈靜雯與孫志浩的離婚官司,2人都沒現身,僅由律師代表出庭,賈靜雯的律師黃珊珊指出:「雙方都要離婚,目前只是在爭女兒監護權,不可思議的是,孫志浩竟主張賈靜雯有1億元以上財產,要求分配其中2600萬元,但孫沒繳裁判費,還沒進行實質審理,未來若要審理,他(指孫志浩)就必須舉證。」
孫稱月薪僅3.5萬
賈靜雯、孫志浩昨未到新店法院報到,仍吸引媒體前往採訪。鄭孟晃攝
孫志浩律師張迺良則表示:「當初2人結婚,孫家曾給賈家500萬元,之後又每月給賈靜雯娘家10萬元,上海還有雙方共有的房子,既然要離婚,就要劃清所有責任。」法官昨未實質審理,反勸孫再考慮清楚,若執意要賈支付2600萬元,就必須先繳高額裁判費。
孫志浩的父親孫文麒曾為天虎運輸集團中國區負責人,後脫離天虎成立虎威集團,孫志浩現為虎威貨運董事長特助,外傳他月薪23萬元,但他稱月薪僅3萬5千元,不過媒體曾報導孫家資產約數億元,在上海擁有2處房產,一處是6年前市值就已有4000萬元台幣的「湯臣上海高爾夫花園別墅」,另一處是孫志浩、賈靜雯結婚時居住,價值2000萬元台幣的「湯臣豪園二期」,此外孫家也傳在美國洛杉磯有置產。
賈回應「很傻眼」
賈靜雯與孫志浩2007年在上海「湯臣豪園二期」共築愛巢。
賈靜雯位於台北市松德路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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