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生魚片刀求復合 女兒:快槍斃 還媽公道2010年04月08日蘋果日報

 

 

 

血衣兇刀 
警方當時在平鎮市雙榮路的草叢裡,找到李男丟棄的血衣與兇刀。資料照片

 

【張沛森、吳詠平╱桃園報導】李姓木工持刀要脅前妻復合不成,竟刺死前妻後,還載回租屋處姦屍,昨被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死者的弟弟昨氣憤說:「如此罪大惡極,為何沒判死刑?」他並表示,連兇嫌的三個女兒都希望「爸爸最好趕快槍斃,還媽媽公道。」兇嫌外甥昨也說:「全家人都認為舅舅自作孽、不可活。」


 

「恍惚犯案未求死刑」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說,李男殺妻姦屍手段殘忍,惡性重大,但考量李男係臨時起意,且在酒後恍惚下姦屍,故未求處死刑。 
檢方起訴指出,李男(四十七歲,在押)與前妻周女(四十五歲)在二○○七年十二月離婚之後,翌年六月又同居,因為李男酒後常動粗,去年十一月周女就搬回娘家。 
李男為逼周女同居,去年十二月五日晚上帶生魚片刀到周女打工的餐廳,躲進周女座車的後車廂,在周女駕車回大園鄉娘家門口時,李男衝至前座,持刀脅迫周女,周女驚慌之際,猛按喇叭求救。 
周女家人出來救援時,李男連刺周女多刀、刺中周女右胸,並將鮮血直流的周女推至副駕駛座,火速駕車離去。 
李男不僅未將周女送醫,還把她載返中壢市租屋處,以致周女因失血過多死亡,且李男明知周女已死,竟剝光周女衣服姦屍,再拖往浴室清洗,以棉被包裹抱回車上,到竹北一家汽車旅館投宿,原本要自殺,幸警方早一步到場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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