褻罪成立 瞎掰夢遺 妻堅提告並訴離
2010年03月20日蘋果日報
 

陳男(左)的女兒、兒子陪他開庭,庭訊後一起離開法院。孫友廉攝

 

 

 

【孫友廉、黃哲民╱台北報導】台北縣陳姓夫妻感情不睦,陳男半夜「性」致勃勃向妻求歡多次被拒,仍赤裸下半身從後抱住側睡妻子磨蹭下體至射精,陳妻子半夜醒來,驚覺大腿內側、內褲涼涼的,一摸是陳的精液,越想越氣,控告陳涉及猥褻並訴請離婚。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依乘機猥褻罪判處陳男8月徒刑,如果陳男未上訴致判刑確定,將須入監服刑。

 

據了解,現年40多歲陳男與妻子感情早已不睦,法院開庭時,陳男帶著兒女一同出庭向妻求和,法官也基於雙方是夫妻,且本案屬告訴乃論,苦口婆心一再調解,但陳妻堅持告到底,並向家事法庭另提離婚訴訟,將陳男半夜猥褻她列為離婚理由之一。

 

 

妻冷靜採證提告

判決書指出,2009年5月15日凌晨,陳與妻子在板橋市住家同床共眠,陳妻側睡至半夜發覺陳男從後面抱她用下體推擠摩擦她,她要陳男停止:「睡過去一點。」陳男不發一語,轉身悶頭就睡。
陳妻向法院指出,沒多久,陳男又來了,她再次要陳男:「不要這樣弄。」並推開他,當晚陳男共向她求歡5、6回都遭拒,最後她疲倦不堪熟睡,清晨4時多她醒來發覺大腿內側近臀部處以及內褲,都沾有陳男精液,內褲也被微微褪下,陳男則光著下半身在一旁熟睡。
陳妻十分不悅丈夫「強要」,立即起床冷靜地用衛生紙擦拭精液,換好衣服,帶著內褲、衛生紙去醫院採證,出門前還跟丈夫吵了一架,當晚就向警方控告丈夫猥褻她。
法院開庭時,陳男說婚後都是從後抱著妻子入睡,坦承當晚曾向妻子求歡被拒,但他立即轉身就睡,否認用下體磨蹭妻子。他辯稱,可能因夢遺致妻子的大腿、內褲沾到其精液,又因他的內褲也濕濕的,才會脫掉內褲睡覺。

 

 

猥褻案仍可上訴

法院審理後指出,依人體生理夢遺發生在沉睡肌肉放鬆時,精液應只沾到陳男的內褲,不會沾黏到妻子大腿內側及內褲,他的說法矛盾,從而採信陳妻的說法。
《刑法》乘機猥褻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法院審酌陳男有詐欺前科,未尊重妻子意願,昨判處陳男8月徒刑,本案可上訴。陳妻訴請離婚案仍在審理中。

 

 

蹭妻臀洩慾示意圖

 
 

 

陳妻半夜醒來發現大腿、內褲沾黏精液,立即起床拿衛生紙擦拭,與丈夫大吵一架後,拿著衛生紙和內褲到醫院採證,告丈夫涉及猥褻。
 
 

配偶性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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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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