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女哭訴想買包包 控後悔遭嫖客硬上2010年03月02日蘋果日報
【李菁豪╱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婦人去年底無意間發現念高職一年級的女兒,電腦裡有幾封電子郵件寫著「學生妹,妳超騷的」等不堪入目的字句,婦人逼問女兒,少女哭著說因想買手機和漂亮衣物,不敢開口要錢才去援交,當下雖後悔拒絕,但卻遭對方硬上,少女父母怒告嫖客妨害性自主,警方日前依法將嫖客函送法辦。
誤入歧途
涉嫌援交的為十六歲劉姓少女,劉母去年十二月幫她打掃房間時,看到電腦內有幾封郵件,寫著「學生妹,妳超騷的,做愛技術超讚,過幾天再給妳捧場」、「三千塊可以玩到妳這麼緊的XX,物超所值。」
男辯稱未發生關係
大為吃驚的劉母馬上打電話給女兒,不料女兒手機卻關機,直到一小時後才打開,劉母撥通後叫女兒立刻回家。劉女一進家門,劉母逼問女兒:「剛才在做什麼,為什麼手機不通?」、「為什麼電腦裡有那些信?」劉女承認剛才關機是因為在性交易。
劉母幾乎崩潰,哭著問女兒:「妳要什麼,爸媽都會給妳,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劉女坦承因想買手機、衣物和皮包,又不敢跟父母要錢,才偷偷透過網路聊天室找到謝男援交。
少女自稱當天是第一次,她到謝男家後便後悔,不想跟謝男發生性行為,卻遭謝男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劉母氣憤地帶女兒到警局,怒告謝男妨害性自主。
警方調查,劉女電腦中不堪入目的郵件非謝男發出,日前傳喚謝男到案說明,謝男供稱,跟劉女是剛認識的網友,碰過面但沒發生過性關係,更未性侵劉女,但警方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謝男函送法辦。
遭拒硬上屬性侵害
律師林夙慧表示,若被害人原想跟對方援交,但當下拒絕,對方卻強行發生性行為,屬性侵害;若援交對象是未成年,不管當事人有無意願,嫖客都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須遭法辦。
母揭女援交示意圖
1.一名母親為女兒清掃房間時,無意間發現數封不堪入目的E-Mail,急忙打電話叫女兒回家。
2.女兒坦承缺錢才援交,雖後悔卻被硬上,母親怒帶女兒到警局控告對方。
青少年行為偏差徵兆
●返家時間愈來愈晚,甚至深夜不歸或蹺家
●常在深夜外出,說完隨即出門
●擁有非其能力所能購買的昂貴物品,且來源交代不清
●穿著過於成熟的性感衣物,並濃妝豔抹
資料來源:高雄市社會局社工室主任劉惠嬰、勵馨基金會南區辦事處處長張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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