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未加刑度 「繳錢了事 他會怕嗎」2010年03月10日蘋果日報
【丁牧群╱台北報導】男子沈裕程去年五月在書店露鳥手淫給女學生看,被判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但他淫性不改,去年底又在捷運上當著一名崔姓辣妹面前露鳥,卻踢到鐵板,被崔女機警拍照報警並網貼,警方根據照片逮到沈男,台北地院昨再依公然猥褻罪判他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淫行不改
勇敢拍下色狼照片的崔女不滿判決結果,昨痛批:「我挺身揭發色狼惡行,結果他上次被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這次再犯,被判刑度居然一樣,還是可以繳錢了事,你認為他會怕嗎?這種人不需要強制治療嗎?」還說:「女生碰到色狼千萬不要姑息或害怕,我在部落格揭發這件事,家人很擔心我被報復,但我就是沒辦法裝作沒看見或縮在角落發抖哭泣。」記者昨走訪沈裕程在板橋的住處,但無人在家。
諷「這樣會射精嗎」
判決指出,去年十二月九日上午,崔女搭捷運板南線,坐在椅子上看村上春樹的新書《1Q84》,列車開到忠孝新生站時,抬頭驚見站在她面前的沈裕程(四十五歲)褲子拉鍊沒拉上,露出勃起的生殖器,崔女不動聲色站起來,假裝打電話,沈男則坐下用外套遮住褲襠,崔女轉身用手機拍下沈男照片,下車向捷運人員反映並報警。
崔女回家後,以「這樣,你會射精嗎」為題,將沈男照片及事發經過在部落格發表,呼籲網友小心這個露鳥變態男,並描述當時沈的下體距離她的鼻子距離,近到幾乎可聞到氣味,令她噁心。
今年一月警方根據崔女所拍照片抓到沈男,沈先辯稱當時在睡覺沒露鳥,直到見了照片才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沈男雖是公然猥褻累犯,但他坦白認罪,犯後態度尚可,仍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在書店把玩生殖器
沈裕程去年五月的露鳥淫行,挑選對象也是年輕貌美女性,當時準備升大學的陳姓女學生,到北縣板橋市天才書坊看書,覺得坐在身旁的男子一直晃動,轉頭發現沈裕程竟從西裝褲襠一處大破洞,掏出生殖器,嚇得女學生當場驚叫:「你在幹什麼!」沈卻故作鎮定,將生殖器塞回褲子繼續看書。
警方獲報抓人,沈辯稱當天沒其他褲子可穿,才穿褲襠破掉的西裝褲外出,但法官認定破洞是用剪刀故意剪破的,依公然猥褻罪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捷運防狼守則
◎發現周遭有怪異眼光或有人持手機靠近,盡速更換位置。
◎盡量站在車門兩側,以背包或雙手護胸;站在走道中央時,用雙手護胸。
◎遭鹹豬手侵犯時,立即抓對方的手呼救,或按緊急通話鈴告知位置,站長會通知下一站人員緝捕。
◎穿著清涼時,可用大衣遮住重要部位。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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