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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被送辦 皆撤告訴 警笑:患難見真情2010年03月22日蘋果日報
 

蔡姓夫妻被銬在同一副手銬(箭頭處)移送地檢署,妻子還抱著小女兒。林靜盛攝

 

 

 

【林靜盛╱雲林報導】雲林北港鎮一對情感失和夫妻,昨凌晨爭吵後互毆鬧進警局,因妻子先前已聲請保護令,當場提告傷害;丈夫不甘示弱也控告妻子傷害。夫妻倆因兼具加害人與被害人身分,兩人就被銬在同一副手銬上送辦。移送前警員還勸告說:「沒必要把事情弄那麼糟!這樣告來告去,最後還是罰錢而己。」


 

 

歡喜收場

兩人移送地檢署,經檢察官規勸後,夫妻倆同時撤銷傷害告訴,但丈夫違反家暴令部分,則裁定限制住居後飭回,隨後兩人一起搭公車回北港,警方得知後還開玩笑的說:「也許因為這一銬,夫妻倆才體會了患難見真情的真諦。」


 

 

妻去年曾聲請保護令

警方調查,互控傷害的蔡姓夫妻(皆三十六歲)與女兒同住北港鎮,昨凌晨一時許兩人發生爭吵後,妻子持相機腳架敲打丈夫,先生則徒手反擊,兩人都掛彩,鬧上警局互提傷害告訴。另因丈夫去年曾在深夜無故砸門,還隨手拿東西砸人,經妻子聲請後,法官核發了保護令,因此丈夫還涉嫌違反保護令;但丈夫昨也以遭妻子持相機腳架打傷為由,要求警員幫忙聲請保護令。
蔡妻表示,以開車為業的丈夫,竟帶女兒要出門工作,擔心女兒會因此受傷,氣得與丈夫理論,但雙方一言不合,一怒之下才拿腳架與夫互毆,帶著小女兒到警局控告丈夫傷害、違反保護令。
蔡男坦承打老婆,但稱前晚在外喝酒,妻子打電話催他返家,他回家後,太太還不斷找麻煩,原本不想理她,但她卻拿起相機腳架打他,他氣不過才會還手!


 

 

邊罵對方邊照顧女兒

夫妻倆在警局雖不停指摘對方的不是,但還是輪流照顧已累癱的小女兒,氣氛相當詭異,因兩人屬傷害現行犯,最後夫妻倆被銬在同一副手銬,小女兒則由妻子抱著,一起上警車到地檢署報到。
警員當時見蔡妻抱著小孩時,一度建議說:「妻子可以不用銬了吧!」但因日前發生多起人犯脫逃案件,警政署嚴格要求人犯移送時務必上戒具,因此兩人只能上手銬到地檢署。


 

 

夫妻互毆示意圖

 
 

蔡妻不滿丈夫喝酒、晚歸,兩人起爭執,她拿起相機腳架毆打丈夫,丈夫不甘示弱還手,女兒嚇得大哭。


 

 

夫妻爭吵如何避免衝突擴大

.爭吵過程不要口出穢言、用髒話罵人
.避免一再激怒對方
.一方先離開爭執地點
.尋求第三人調解、評論
.切勿動手,如遭毆打,最好不要還手、趕快離開現場
資料來源:雲林縣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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